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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groups: alt.chinese.text
Subject: [LANG]语言禁忌Offensive Words
Date: 15 Jul 1993 23:37:04 GMT
Organization: University of Saskatchewan

本文仅供大中华帝国国文补习班提高班学员（副团级以上）作学术参考之用

　　人们通常相信语言具有某种魔力，相信语言这种符号，与它代表的真实内容之
间存在着某种同一的效应关系。因此在某种事物需要避忌时，也就包括了从语言上
的不提及。

　　　　　　　　　　　　　　　语言禁忌（二）

　　　　　　　　　　　　　　　亵渎词语禁忌

　　　　　　　　　　　　　　　●　任　骋

　　　　　　　　　　　　　　　　（下）　　　　

　　山东一带喜称“二哥”忌称“大哥”，据说是与“武松”的传说有关。武松排
行老二，长得高大魁梧，因在景阳冈上打死一只猛虎而被民间称为“打虎英雄”；
武松的哥哥武老大却长得矮小丑陋。但光是这些还不足以形成忌称“大哥”的禁忌
。主要的恐怕还在于武老大的媳妇和西门庆勾搭成奸一点上。人们忌称“大哥”实
际上是怕像武老大一样，成为一个“妻子和人乱搞的”人。这种人，民间又称做“
王八”、“乌龟”。龟，在唐宋以前是与龙、凤、鲮合称为“四灵”的神物，人多
视为祥瑞，并不见有什么忌讳。以龟命名的人也不少，如李龟年、陆龟蒙等等。元
代以後，开始用龟来羞辱娼妓之夫或妻子外淫之夫。据说是因为，龟不能性交，纵
牝者与蛇交之故。现在这种忌讳仍然流行，若骂人为“龟儿子”、“王八”，其必
勃然大怒。民间忌言“醋”，称“醋”为“忌讳”，也与性行为有所牵连。因为俗
常是把情场上爱妒忌的人说成是“爱吃醋”的。实际上，不但非正常的性行为会形
成某种语言上的禁忌，就是正常的性关系也会形成某种语言上的禁忌。例如，民间
嫁女忌说“嫁”而要说“出门”或“成人”，怀孕、生孩子不说怀孕、生孩子，而
说“有了”、“添喜”等等。

　　　　　　　　　　　　　　　语言禁忌（三）

　　　　　　　　　　　　　　　　称谓禁忌

　　　　　　　　　　　　　　　●　任　骋

　　中国人向有尊祖敬宗的习俗，祖先的名字和长辈的名字都不能直呼不讳。汉族
、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哈萨克族、布依族、藏族等许多民族的祖先崇拜习俗中都
有这一类禁忌事项。鄂伦春族认为直呼祖先的名字是对祖先的不尊，恐触怒了祖先
而降灾于子孙。对于长辈，也不敢直呼其名，甚至不能把长辈的名字告诉别人。否
则，认为家中会生下没有骨节的孩子来。如果有什么物件与长辈的名字相同，要把
物件改一个名称，改一个说法。否则，就要折寿早夭。汉族不论说写，都忌言及祖
先、长辈的名字。司马迁写《史记》，因其父名“谈”，所以把“赵谈”改为“赵
同”，把“李谈”改为“李同”；六朝时，有人为避家讳“桐”字，把梧桐树改称
做白铁树；清朝刘温叟，因其父名“岳”，竟终生不听“乐”。可见历代家讳之严
。直至现时，子女仍然禁忌直呼长辈的名字，更不能叫长辈的乳名，与长辈名字相
同或者同音的字也有所避讳。尤其忌讳的是，晚辈的名字绝对不能与长辈的名字相
同，或者有谐音字、同音字。否则，认为不尊长，是“欺祖”的行为。

　　不但晚辈忌呼长辈名字，即使是同辈人之间，称呼时也有所忌讳。在人际交往
中，往往出于对对方的尊敬，也不直呼其名。

　　在给孩子起名字的时候，忌讳也很多。避忌与祖先、长辈之名同字、同音之外
，还要考虑命相克妨，比如，命中缺金，忌讳以火或火旁字命名。　　

　　　　　　　　　　　　　　　语言禁忌（四）

　　　　　　　　　　　　　　　●　任　骋

　　　　　　　　　　　　　　岁数、属相禁忌

　　人的名字要避讳，人的岁数、属相也有所避讳。中原一带最普遍的岁数忌讳是
四十五、七十三、八十四、一百岁等等。据《北平风俗类征·语言》引《朔纪》云
：“燕人讳言四十五岁，人或问之，不曰‘去年四十四岁’，则曰‘明年四十六岁
’，不知何所谓也。”又据河南河北一些调查资料表明，讳言四十五岁，其由来是
与包公陈州放粮有关。传说包公陈州放粮这年是四十五岁，中途遇盗，乔装王八（
妓行鳖腿一类的角色）逃出险地，幸免遇难；又有传说为当年包公设计捉拿赵王。
因赵王好淫，包公诈言身死，密嘱夫人与前来哭祭吊唁的赵王调情，骗取其上方宝
剑，然后一举将赵王拿获铡死。这些传说虽不一定确切，然而从传说中可以看出，
忌言四十五岁，实际上是与遇险、假死、当王八等凶祸不吉之事相关的。这些事中
任何一点都足以形成民间的禁忌习俗。河南、河北、山东等地，至今仍有此俗流行
。岁数忌言七十三、八十四，据说与孔孟二圣的终年有关。传说孔子是七十三岁死
的，孟子是八十四岁死的。因此人们认为这两个岁数是人生的一大关口。连圣人都
难以逃避的，一般人更不用提，所以都很忌讳。俗语中有“七十三、八十四，不死
也是眼窝刺”、“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等等一些说法。此俗流行于
中原一带，其他地区也习见，至今不衰。岁数又忌言“百岁”。百岁常常用来指人
寿之极限，如“百年和好”、“百年之后”等等都是暗指寿限之极的，所以若要问
到某个人的岁数时，是忌讳说百岁的。真正是一百岁数，也要只说是九十九岁。否
则，不吉。

　　因属相可以标明一个人的年龄，且又指代自我的本命，所以俗间有忌言属相的
禁事。旧时，艺人进宫唱戏除了记住当天宫中的“忌字”外，还要记住皇上、太后
、皇妃等人的名讳、属相的忌字，否则，就要受责罚。清太后慈禧是属羊的，因而
讳忌唱戏时提到羊字。连剧目、台词都要改。像《变羊记》、《牧羊圈》、《苏武
牧羊》等都不能演。《女起解》中“羊入虎口，有去无还”也要改成“鱼儿落网，
有去无还”。据《清稗类抄》云：“盐城有何姓者，其家主人自以子为本命肖鼠也
，乃不畜猫，见鼠，辄禁人捕。久之，鼠大蕃息，日跳梁出入，不畏人。”可见此
种视属相为本命忌言及其习俗是有着广泛的民间信仰基础的。

　　　　　　　　　　　　　　　语言禁忌（五）

　　　　　　　　　　　　　　凶祸词语禁忌（上）

　　　　　　　　　　　　　　　●　任　骋

　　民间有“说凶即凶，说祸即祸”的畏惧心理，因而禁忌提到凶祸一类的字眼，
惟恐因此而招致凶祸的真正来临。

　　死亡是人们最恐惧、最忌讳的了。所以“死”字是不能提及的。《礼记·曲礼
》云：“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这是从贵贱
、尊卑方面对死事的异称，是某种等级观念的表现，然而也含有对“死”字的避忌
意义，除了社会底层的百姓外，其他人均以改称避之。后世人士庶阶层也极力想要
摆脱、避开“死”字的不吉阴影，士大夫阶级又称“死”为“疾终”、“溘逝”、
“物故”、“厌世”、“弃养”、“捐馆舍”、“弃堂帐”、“启手足”、“迁神
”、“迁化”等等；庶民百姓也把“死”称做“卒”、“没”、“下世”、“谢世
”、“升天”、“老了”、“不在了”、“丢了”、“走了”等等。如今在战场上
为国家和民族而战死的人，也被称做是“捐躯”、“牺牲”、“光荣了”等等。以
这些满含褒义的赞词来讳避开那个“死”字。鄂温克族称老人死为“成佛了”；小
孩死称“少活了”。回族忌说“死”字，要用“无常”、“殁”等代替。其他各族
及各种宗教中都有许多字词是用来代替“死”字的，如果认真统计一下，恐怕不下
百八十种。

　　关于“死”字，民间还相信不能儿戏，据清袁枚《续新齐谐》云，有谦语成谶
的实例。其文说曾有两位好友，一人病剧，另一人往视，随口说道：吾辈均老，不
知谁先作古人。病者拱手相让，说，还是您为先吧。当时只是习于谦让，谁知探病
者果然回去后便死了。由于这一类事情，使得人们不敢在“死”事方面戏言，惟恐
弄假成真。更忌讳有意以死亡事咒人。如果无意间说出“死”、“丧”等字，要做
喷嚏状或连唾几口唾液，以破解之。

　　　　　　　　　　　　　　　语言禁忌（六）

　　　　　　　　　　　　　　凶祸词语禁忌（下）

　　　　　　　　　　　　　　　●　任　骋

　　平时与死亡、丧葬相关的事，也忌讳提及，以免引起不好的联想。比如民间忌
讳说“棺材”、要说成“财（材）”、“寿材”、“寿器”等等。殡葬时棺材进门
要说：“官（棺）也来，财（材）也来，财丁（材钉）两旺一齐来”等等吉语，以
破不祥。

　　俗间又有地名犯冲的禁忌，以为某些地名有凶厄的意义，或者能够冲犯自己的
本命，因而忌讳提及或者忌讳过往、居住于此地。《三国演义》中凤雏死于“落凤
坡”的传说，便是基于这一俗信禁忌而形成的例证。河西林县有有“失阵村”的地
名，因其名不吉，客商、军伍向不进驻，后改为“石阵村”。又有杨家营与郎垒村
，毗邻相望，久不往来。皆因“杨”与“羊”谐音，“郎”与“狼”谐音，杨家营
人恐与郎垒村人往来会被冲破克伤自己的本命。至今两村通婚仍有忌讳。

　　有些数字在民间也有吉凶的分别，因而也有宜忌。数字的单双有吉凶的感应性
质，一般喜事忌单喜双，凶事忌双喜单。这是人们趋吉避凶的心理反映。

　　总之，语言禁忌是建立在语言神秘感、语言魔力信仰基础上的。设若人们只把
语言看作是一种交际的工具，是一切事物的外壳形式，是人们自己创造、主宰的一
套符号系统的话，那么语言的神秘感便会马上消失，语言的魔力信仰也再没有什么
可怕的了，而语言方面的禁忌也就会自然而然地淡漠乃至不复存在了。


　　（摘自作家出版社《中国民间禁忌》一书）

　　原载甘肃《读者文摘》（现已被迫改刊名为《读者》）１９９１年第１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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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中文版美国《读者文摘》（那里头生硬的西化中文俺一看头就大）为嘛就逼
得俺喜欢的甘肃《读者文摘》改名换姓了？这年头有钱能使鬼推磨，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