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华 夏 文 摘 增 刊      ◆      ◆                        ◆      ◆       未来中国讨论专集(八)      ◆      ◆                        ◆      ◆◆◆◆◆◆◆◆◆◆◆◆◆◆◆◆◆◆◆◆◆◆◆◆◆◆             SUPPLEMENT TO      CHINA NEWS DIGEST — CHINESE MAGAZINE(CND-CM) ·—·—·全球首家中文电脑期刊 中国新闻电脑网络(CND)主办·—·—·           —— 增刊 第一八七期(八) ——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出版) ————————————————————————————————————              本期目录 (zk9906e8) ———————————————————————————————————— 走向繁荣自由的道路 — (Part 8 of 10) ————————————————————————————————————  《华夏文摘》是由CND义务工作者提供的免费服务。订阅或停订本刊的方法  请参照本期文摘的封底。意见和建议请寄:cnd-cm@cnd.org;  来稿请寄:HXWZ@cnd.org。由于本刊编辑人手有限,来稿请只用  电子邮件寄纯文本文件。请在来稿中注明您的姓名和电子邮址(如愿用笔名或  不署名也请注明)。若是文摘,敬请详细注明原稿的来源和出版时间。  本刊所载的任何形式的稿件均不一定代表编辑、《华夏文摘》或CND的观点。  凡原载于本刊的文章,除非本刊另有安排,不得转载。如欲以公用目的网络服  务站对本刊进行收集存档,或以任何方式对本刊再传播,请与本刊编辑部联系  并取得授权。未经本刊许可,不得利用本刊或本刊存档从事任何形式的营利性  的或收费的活动(包括广告宣传在内)。 ————————————————————————————————————   〖编者按:本书将分十部刊登完。鉴于篇幅,前二部由listserv出版;后八部在CND的www与ftp地址刊登。请读者自取。本书文件为zk9906e1,zk9906e2,zk9906e3,zk9906e4,zk9906e5,zk9906e6,zk9906e7,zk9906e8,zk9906e9,zk9906ea。作者邮址:oceanstar2000@yahoo.com〗 〖上接zk9906e7〗   成人教育可分成工作技能训练和社会技能训练两大块。前者又可分成在职工作培训和岗位证书学习。所有在职职工均应进行定期定量的工作培训,以不断提高职工的工作水平及应对快速发展的社会所带来的新的挑战。岗位证书学习则是为劳动者申请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资格证书。只有受过必要的训练,劳动者才能进入劳动力市场或转换工作岗位。在相当多的情况下,在职工作培训和岗位证书学习是触为一体的。   社会技能训练则不是以工作为目的的,而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爱好及发展自我实现自我的愿望。有时也是为了方便人们的生活,如汽车驾驶、家居布置、外语学习、自己动手做一些事情等等。这些技能训练可以丰富人民的生活,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也可以潜移默化地提高人民的素质。一些社会技能训练也可能发展成为部分人的职业,或对一些人的工作有所助益。   成人教育的内容非常广泛,而且随着生产的发展,社会的多样化,而进一步扩大。这些内容通常由工作和生产的需要及社会的需要所决定。国家也可以做一定程度的监管和引导,以使成人教育向着良好的方向发展。 二、特征   与中小学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不同,成人教育应完全是自付费用的教育,国家一般不应给予资助和补贴。成人教育的费用由受教育者自我筹集。社会技能训练应完全由个人支付。岗位证书学习也大多由个人付费。在职工作培训则由职工所在企业自主决定费用支付分配,可以个人自付,可以企业代付,也可以由个人和企业共同负担。国家社会福利机构也可以承担一些失业者的工作培训费用。   成人教育从业机构应按企业制度进行建设,自主设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照章纳税。通常国家不应建立独立的成人教育类机构,而主要由私有企业从事这方面的业务。由国家工商部门以普通企业对待进行管理,而由国家教育部门对其进行设立资格审核及日常运行监督,并给予业务指导。   与此相对应,国家应给予成人教育很大范围的自由度。除质量监控外,其它方面只应给予一定程度的引导,一般不做强制性涉入。各成教企业完全按照市场状况自主决定自己的经营原则和教育方法,学员也可以完全自由地做出自身的选择。   一般说来。成人教育的教学方式也应具有“短时单项”的特征。即大多数教学培训是针对某专门项目在较短的教学时间内完成。这样的培训大部分也应是在业余时间进行,如每周数个晚上或周末一至二天等。这种教学方式应成为成人教育的主流。对于内容较多较为复杂的项目,则应主要采用分级制,逐级培训,逐步提高,也可以分解成多个项目分别学习。当然,只要社会有需要,部分教育机构也可以搞综合训练,多项共学,以期学员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时间也应控制,一般不超过数个星期。有必要的企业也可把在职培训做为正常的工作来抓,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培训。   成人教育的另一个特征应是“宽进严出”。这与中小学义务教育的“全进全出”和高等教育的“严进严出”不一样。凡是有意向学习的学员,应该都可以自由地参加成人教育学习,一般不应做任何限制。但对于学习质量要严格把关,必须通过严格的考核考试,保证获得毕业证书者确实拥有合格的能力。这一点是成人教育的一个关键。国家、企业和社会应达成共识,设立严格的相互制约的制度,确保成人教育的质量。   与其相配合的一个特别措施,就是成人教育应采用“教考分离”制度。教学可以由社会自由进行,但考试则由国家、专业团体或权威机构统一进行。大量的技能训练项目,尤其是大众性的,如车辆驾驶、机床操作、计算机操作、职业烹饪、机械电器修理等等,都应采用这个制度。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培训项目,则可由培训机构自主考试,但国家教育部门应给予这些机构考试资格审核,并建立制约性措施,保证教育的质量。   成人教育还有一个特征,就是“只教不管”。成人教育机构应把精力完全投入到教学上,学员作为成年人,应自我约束,自我管制,除教学纪律和秩序外,校方一般不干涉学员的学习状况。同样,成人教育机构通常也不为学员提供生活及娱乐方面的设施设备,一切由学员自理。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教学费用,减轻学员的负担,节约社会资源。 三、体制   成人教育由社会主办,国家只抓两点,一是学员学习成绩的考核及相应的证书颁发,二是成人教育机构的资格认证。   社会性普及性技能训练,应由国家教育部门直接统一考核认证,或委托专业团体、权威机构或职业性专门公司统一考核认证。在技能水平上,应有全面合理的要求,确保证书的权威性。在考核程序上,应有严格的制度,保证成绩的公正可靠。这方面应有严格的技术性措施。首先,应尽量在标准化考场考试,保证考核的权威性和统一的标准。其次,考核过程要有录像,既严格监督,也具有可重复查验性。再次,学员在考核时和在领取证书时均必须在有关人士面前按手印和签名,两者相符才可发给证书。对于做弊者要严厉处罚。学员也拥有相应的权力。学员如认为有疑问可提出申诉。学员也可查验复制考核过程录像。对于笔试部分,学员也可以要求得到自己考卷及评判的复印件。   对于特别性技能训练,则可由用人公司自主考核。国家教育部门要考查公司相关机构的考核资格,给予注册审定。公司颁发的证书一般不具有法定的全国认证性,其它公司可自主确定是否承认该证书的有效性。考核过程同样应是严格合理的,可参考国家统一性考核的模式。   成人教育机构必须通过资格认证,包括设立时的资格审查和运行时的质量保证。成人教育机构必须到国家教育部门申请注册,由国家教育部门对其之师资、设施、设备和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通过后才可颁发运营许可证。在学校运行期间,国家教育部门也应根据具体指标,对其进行定期考核,也可根据学员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抱怨对其进行审查。如有问题则必须暂停教学直至剥夺教学资格。所有过程公开作业,校方可申诉,社会可监督。   对于成人教育机构的建设和运行,国家也不应完全放手不管,只要校方申请,国家教育部门就给予专门的、主要是组织和管理方面的指导和帮助。社会也可定期调查及公布专家、用户及学员对各门类成人教育机构的评价。国家有关部门也可统计公布各成人教育机构在统一考核中的通过率等,给予这些机构学校促进和制约。   成人教育属于自费教育。成人教育机构可根据市场状况自订收费标准。国家可规定收费上限。但一般可给予足够的自由度,主要由市场调节。通常成教机构可要求学员先付费后上学,重新学习要重新缴费,尽力促使学员努力学习。对于用人公司支付学员费用的培训,通常也应由学员先自付,学完考核通过取得证书后,再由公司报销。否则所花费用由学员自己承担。对学员要有足够的压力,以压力促上进。 四、社会导向   与中小学义务教育的“国家主导”和高等教育的“专家主导”不同,成人教育为“社会主导”。它要以社会需要为强力支撑,因此社会必须形成追求“人人训练有素,人人称职尽心”的风尚,形成要工作就必须称职的压力。这样人们才会掏钱接受成人教育而提高自己,成人教育才能够生存和发展。   与此相对应的,就是全面建立起凭证制度,形成文凭社会。应以证书证明资格,证明持有者的能力。在工作上,任何岗位都必须持证上岗。在生活中,要以证书来表明自己的才能。一切以证书讲话,从而使成人教育有了生存的基础,人们也有了提高自身的动力。   国家可在法律上做出原则性的规定,如规定所有从事技术性工作者必须持证上岗。但显然国家难以具体规范在什么岗必须拥有什么样什么程度的证书,因而国家可做出一些引导,如在国有企业及政府部门等首先实行详细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再如调查公布各企业的持证上岗率及职工培训情况等。   对文凭社会最有力的支持,还是市场的自由竞争。任何企业欲求增强自己的竞争力,保证自己生存下去,都必须拥有称职的从业人员。因此它们必须招收符合资格的人上岗,并给予他们不断地培训提高。这种竞争形成的压力,会转换成对成人教育的主要需求。只有竞争性社会,才能自动给成人教育以动力。   在文化宣传引导上,国家和社会精英阶层也应强调建立文凭社会的必要性和优越性。再经过实践的检验,显示出它所拥有的优势。使众民在认识上和感情上都接受它,并自觉自愿地参与施行。 第十五章  经济战略   发展经济,应该是未来的中国的另一个战略中心。它是与全民教育并列的另一个立国根本。民主制度下的中国应该始终把发展经济做为一个最主要的工作,使人民的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国家越来越繁荣富强。   经济发展必须有良好的经济发展战略,才能良好地指导经济发展,避免遭受大的挫折和失误,做到事半功倍。它应适合中国的国情,适合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具有最佳的效果。它在本质上是由人民民主决定的,社会精英应起到主导作用。   由于经济发展战略千头万绪,这里只能侧重于一些新的构想,而不纠缠于已有定论的部分和大量细节。另外应注意的是,一个方面的探讨对其它方面也有启发借鉴作用,一些探讨也具有全面性意义。 第一节 科技   科学技术进步对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类文明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已经成为公认的事实。全力提高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必然是未来的中国的根本性战略。中国应以教育为基础,以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导向和推动,把科学技术搞上去。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因而也可看作经济的关键性、全面渗透性的组成部分。科学技术主要是通过对经济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而显示出其无以伦比的重要意义。因而不应把科技与经济分割开来,为了科技而发展科技。而应把两者视为有机结合、紧密相关、互为依靠、互相促进的一个整体,以经济发展为目的,积极提高国家的科技发展水平。   进入二十一世纪,科技进步已经成为经济成长的主要源泉。对于中国来说,投入更多的劳动力及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也是一个方面。而由于相对苛刻的自然资源限制,解决经济方面的问题,最终还需依赖科技的发展。当然,科技进步对政治、军事、文化、体育等各个方面的发展都具有巨大的推动促进作用。 一、科技系统构造   从转变时期开始,到未来的中国,国家和社会都应共同努力,逐步构造出一个较为良好完善的科学技术研究发展系统。这个构造过程,既应与原有的系统平滑衔接,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础,尽可能减少构造全新的科技发展系统所需的摸索和耗费的社会资源,又应十分注意学习借鉴科技先进国家的发展经验,找到一条既先进又适合自己的科技发展道路。还应以效率效益为目标,使新的科技发展系统能够即快又好地提高国家的科学技术水平,促进经济及其它方面的发展。   在新的科技发展系统中,对于科学技术的基础研究,应基本上由高校和科学院系统担负。国家不应再划分科学院及社会科学院,而应将它们良好地揉合在一起,组成一个各部分有所侧重,而整体上又相互渗透的统一的系统。应以地理环境及原有基础较好的地方,如北京、上海、西安、广州等为中心结点,在一些省及大型市设立分院,形成网络。它的主要目标是进行科学的基础研究及发展新兴的高精尖技术。它应归国家所有,而业务上应由专家主导。政府和国会可有所指导,但一般不应干涉具体的发展细节。 高校也应担负相当部分的科学技术的基础研究工作。应基本上集中于重点高校。普通高校和社区大学一般不应涉足这一领域。对于纯粹理论性的探索,则无论是哪一部分高校人员和社会人士均可自由进行。有突出贡献者可进入重点高校或科学院系统,进一步深入研究。   科学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可科学院系统、高校、国有及民间科研机构、企业界等一起抓一起上,而以高校和国有及民间科研机构为主要力量。科学院系统和重点高校应主要致力于“高、精、尖、新”类应用基础研究,企业界则应主要侧重于较为成熟、可望形成产品和经济效益的应用基础研究。前者可视为基础研究的延伸性研究,后者则可看作技术开发的先行研究。   高校中的应用基础研究,应以大量普通高校为主力军,有实力的少量社区大学也可参与。重点高校应关注这类科研项目的水准,而普通高校更应注重经济效益。重点和普通高校间也可纵向合作,形成由上到下由高到低逐渐铺开的科研系统。高校也可与科学院系统、科研机构和企业界等联合进行这方面的工作。   大量国有及民间科研机构,则为科学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的又一个大头。它们应以企业化经营,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创造专利及技术核心为主要手段,专门从事科技发展工作。它们的优势不在基础研究上,也不在技术开发上,而主要在于应用基础研究上。尤其是在众多接近于实用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上。它们要靠自己的努力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国家和社会对科技发展的需要,是它们存在的基础。它们必须尽力满足这样的需求。   科学技术的应用研究,即技术开发,主要由企业界进行。其它科技发展部门,无论科学院系统、高校和国有及民间科研机构,也都应积极参与。由于技术开发是科技发展造福人类的直接手段,因而它也应是科技界和企业界共同关注的一个焦点。   科学院系统和重点高校应注重于发挥优势,主要从事高、精、尖、新科技的技术开发工作。既为社会经济等各方面的发展提供深层的动力,也为自身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可培养出大批理论与实干结合起来的优秀人才。   普通高校应以技术开发做为经费的重要来源,也做为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它们也应发挥优势,侧重于技术水平较高的项目,及多种技术结合的综合项目。它们的技术开发工作,应与它们的应用基础研究工作结合起来,从而更具竞争优势。   国有及民间科研机构,也应把技术开发做为主要工作,并采用许多与普通高校相类似的工作方针。而由于它们比其它科研部门更接近企业界,它们也应更关注技术细节,如技术决窍、技术规则、技术管理方法等,以更直接的服务来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   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是技术开发的主要力量。它们必须通过技术开发,把科学技术发展的成果,融化到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中去,从而创造尽可能好的经济效益。它们偏重于实用性技术开发,偏重于自己的专业方面。对于综合性强、高深复杂的技术开发项目,则以购买为主。技术层次高的大中型企业,应拥有自己的技术研究专门机构。中小型企业,也应拥有自己的技术研究和发展部门。企业还应积极鼓励职工搞小发明小创造小改进,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 二、国家政策   在国家的总体科技和经济水平较低时,国家对科技发展应实行强力干预的政策。在国家的总体科技和经济水平提高了以后,国家也应保持有力的干预政策。这种干预由国会审核批准,政府主导实施,社会积极参与。干预的目标是加快科技的发展,并使其以促进经济发展为主导方向。   国家对科技发展的干预,一是引导,二是扶持。引导是战略层面的东西 ,主要通过与科技发展相关的法律政策和国家科技项目的设立来实现。法律由国会规定,对国家的科技发展做出战略性规范。政策由政府领导实施,要具体考虑到当前科技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时政府要通过设立国家项目,引导推动科技发展向国家的法律政策所确立的方向快速前进。   扶持主要是经济层面的东西,也包括其它一些因素,如法律、政策、教育、社会地位等。国家应对科技发展进行强力投资,同时应努力引导社会各界,尤其是经济界,对科技发展进行积极投资。应通过充分重视及提供充足的资金来促进科技的发展。而在科技发展的起步阶段,国家的有力扶持,对科技的成长至关重要,必须作为国家长期坚持的政策。   做为发展中国家,另一个需要注意的方面,就是在科技发展中应注重实际,讲究实效,避免太泛太虚。应把基础研究控制在一个适度的范围内,给予应用基础研究以重要地位,而把技术开发做为主攻方向。在投入的力量上,这三个方面可保持在10:30:60或10:20:70的比例上。应看到如没有科技发展对经济发展的直接而实际的促进,基础科研水平最终还是上不去的。   基础研究既是科技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又关系到科技发展的后劲和高等教育的水平,做为一个大国,投入一定的力量保持一定的水平是必要的。需要注意的是,一是不要铺的太开,应集中于科学院系统和重点高校搞。其它方面也可以自由进行,但国家不应投资支持。二是要校正重基础轻应用的观念。国家应将投入到基础研究中去的资源控制在一个限度内,并积极鼓励大多数高层次人才投入到生产技术开发工作中去。三是应重视具有应用价值的基础研究,重视新兴科学的基础研究,重视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接轨。   应用基础研究是基础研究通向技术开发的桥梁。由于它不能产生立竿见影的经济效益及其它成果,因而应由政府下大力气支持,是国家引导和扶持的主要方面,并鼓励大中型企业积极参与。它也应注意避免太空太虚,避免华而不实,应以能够形成实用技术为工作的主要方向。同时应注意多学科的综合渗透研究,注重新兴高科技的开发,注重与进一步的技术开发工作联接。   技术开发可以提供实用技术,从而形成直接的经济效益和工作成效,因而是国家科技工作的重点。政府和社会应投入大部分用于科技发展社会资源于这一方面,以社会投入为主,国家主要起鼓励推动作用。政府的投资则应集中于高技术、高风险、大型、新兴等方面的技术开发项目上。技术开发应以经济效益和工作成果为导向,注重提高技术的有效利用率,避免技术与生产和工作间出现鸿沟。因此技术开发的重心应在企业,科技发展机构及社会务界的技术开发也应注意与企业联姻,使技术能够转变成真正的生产力。   国家促进科技进步的另一个主要措施,就是应实施科技培育和商业开发计划。即以国家的力量培育一些科技项目,并对其进行商业化开发,再将其转让于社会。在国家总体科技水平和经济水平较低时,实施这一计划,有利于促进科技的发展,进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国家的科技和经济均达到了较高水平,这一计划也有助于发展起一些民间难以或无力发展的科技经济项目。它也是国家引导和扶持科技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   实施科技培育和商业开发计划的第一个内容,就是国家每年选定一批科技发展项目,由国库出资给予发展资助。这些项目可以是追踪性质的,以保证国家可以跟上科技发展的先进步伐,在条件具备再对其进行商业开发,给予经济发展以雄厚的基础。这些项目也可以是国防性质的,可先发展为军用技术和产品,再转为民用。而这些项目的绝大部分应为先进的、重要的、关键性的经济发展促进性科技,是民间不易或无力发展,而又十分急需的科技发展项目。   实施该计划的第二个内容,是由国家委托科技发展机构或企业进行项目研究发展工作。所需资金由国家提供,研究成果归国家所有。   这个计划的第三个内容,是对这些科研成果进行商业开发,使之形成商品化市场能力。开发的内容可以是多方面的,可以形成专利及专利族,实用技术及技术决窍等,也可以形成实物产品,或进一步形成市场化的商品,还可以形成成功运转的企业。它的中心就是把技术转化成经济上的能力。它是这个计划的重点,也是工作量比较大的一个步骤。   计划的第四个内容,就是把国家发展成功的项目转让给民间,由民间进一步经营,使成熟的技术造福于民。国家可尽力兴建或购买一些企业,对其进行技术升级,发展成熟后再转让给民间。当然,也可以以专利、技术产品或商品的形式出让。转让的方式可以是拍卖,也可以是逐步出售股份。国家不能以成本加利润定价,而应以民间可以接受的价格出让,主旨是发展经济。而国家也可以从中收回部分投入的资金。   除上述三大方面外,国家还应积极鼓励并强化指导国外先进科技的引进工作。学习和借鉴外国的先进科学技术,始终是加速发展自身的一个重要方法,因此国家应给予支持和鼓励。需要注意的是,要建立健全自身的发展功能,在积极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科技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自己,不能变成定期“输血”。国家可立法规定,凡引进项目,在后期数年内,必须投入相当数量如与引进费用相等的资金,以做为消化吸收发展的工作费用。同时要防止大量的重复引进,而应加强国内交流。国家也可立法规定,只要国内已有一定数量,就不能再到国外引进同类技术,而政府也有权要求一些企业向其它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国家对科技引进要有战略性规划,要建立审批制度。但通常情况下,企业应可以自行决定自己的引进计划。   国家也应建立起完善的专利制度,并颁布和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应鼓励和促进提高专利的使用率。可考虑未使用的专利,在一定时间后,如20年或10年后解密,由社会自由使用,而由国家给专利发明者一定的补偿。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可采取多种办法,如硬软体搭配出售,成立商业性侦察公司,及一旦发现某人或某机构有侵权行为,即可对其进行长期探察等。   国家还应注意对人民进行宣传、启发、引导、教育,增强人民的科技意识,形成尊重科学、信赖技术的社会观念和社会环境。政府可通过教育系统向学生输出这样的思想认识。社会精英应起到模范作用,以尊重科技知识为荣。有关机构可定期公布统计数据,以数据来说明科技的重要性,鼓励人民向科学靠近。 三、管理模式   国家对科研类机构,如科学院系统、高校、科技发展机构及生产单位等的管理,国有的由政府直接管理,私有的靠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大的方向,由私人所有者自主管理,而由政府给予一定的指导。   无论是国有还是私有的科研类机构,都应采取项目中心制,以企业化经营。国家或私人所有者,应不给或少给无偿行政拨款,这些机构必须靠争取项目,创造科技成果来获取经济收益,保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国家对科技发展的扶持政策,也应通过多设科技研究项目来体现,搞项目扶持,而一般不应搞维持性“输血”。   与此相对应,科技项目的经费,应包含更广阔的内容,包括行政管理费、主研人员和辅研人员及辅助人员的工资、直接科技研究费用支出、项目监督评价费用等。即以经营的角度来投资科技项目,而不是以纯粹科研的角度来设立科研项目。一般说来,项目的投资会有相当程度的增加,但扣去行政维持费用的减少或消失,总体费用会降低。而这种机制将促使科研类机构靠自身的努力去求生存求发展,会有更大的动力进行科技发展工作,对国家、社会、单位、个人均具有很大的助益。   科技发展的微观组织管理形式,通常均应采用项目委托制。即由委托单位或部门全权委托一个或一组科研人员从事一个科技项目的研究发展工作,做出经费及后勤保障上的安排。其后完全由受委托者自主工作,委托者到期验收科技发展的成果。   项目委托制的第一步,是由委托者进行项目招标和由科技人员组成科研小组,而由各科研小组志愿投标。委托者应对投标者进行资格资历审查,合格者才可正式参加平等竞标。最后由委托者通过对各种因素的全盘综合考虑,而确定中标的研究小组。这里需要注意的有四点,一是应直接对科研小组招标,而不应对科研机构招标;二是竞标小组必须自负全面的法律及工作责任,不得转标;三是应考虑到后勤保障问题,各小组应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自己拥有足够的后勤保障能力;四是委托者在招标完成后,必须详细具体地说明选择的理由。   科研小组可由一人或多人组成。显然绝大多数小组是由多人组成的。小组应设立唯一的主负责人,这个人应为小组的灵魂。他是小组的法律责任人,是项目合同的签署者。小组人员由他组织选择,竞标审查在相当大程度上考虑他个人的资格资历能力。他也对所有工作及成果负完全责任。小组也可以以其命名。应以这种个人负责的方式确定责任者,而责任越大成果的归属也越大,以此来保证工作的压力和激励,保证责、权、利的完全统一。   小组的主负责人应有资格资历的限制,以保证项目的成功率。除单人小组及微小项目外,科技人员一般均应以辅研人员、主研人员、主负责人等级逐级递升。这样至少小组的主负责人和主研人员均参加过类似项目的多次研究工作,拥有丰富的经验,可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成功率。   一般而言,小组人员可分成三个部分:主负责人及主研人员、辅研人员、辅助人员。大的小组可设置行政主管,做为辅助人员的首领,专门负责处理行政方面的事物。委托者通常可对小组的人员设置有所要求,并在项目经费中,预留各部分小组人员的工作及生活支出费用。而科研人员及辅助人员,也应通过参加科技项目而获取收入。但这只是总体原则,对于正规研究人员及辅助工作人员而言,不宜硬性套用科研收入分成,而应把科研工作量计入资历,做为长期升浮工资的依据。   对于大的科研项目,可分解为多项子项目,子项目还可以进一步分解。与此相对应,科研小组也可以树状分成多层次多个子小组。小组的总负责人对委托者负责,各子小组负责人对上层小组负责人负责。各子小组分头把关,共同完成整个科技项目。这种情况下可以进行单位委托,由受托单位再自行进一步分层委托,也可以由委托者直接委托到各个子小组。无论是什么样的委托,各个子小组都是一个独立负责的项目要素。在项目开始前,委托者必须清楚地知道各个小组的详细情况。   项目委托制的第二步,是科研小组按照项目合同规定开始科技发展工作。通常小组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全权,委托者不得予以干涉,其它人也无权干涉。应充分信任和尊重受委托者,使其之责任和权力完全结合起来。对于特殊项目,委托者可保留一部分监督的权力,但一则必须在合同中做明确规定,不得越权;二则监督者必须是专家;三则监督者做出的决策由监督者负责。   项目委托制的第三步是项目验收,由科研小组向委托者呈交科技发展研究的成果。国家应做出法律规定,任何科技发展项目都必须到期验收,给出明确的验收结论。任何项目只有经过验收才算正式结束。要通过验收结论,确认科技工作的成效,并给予委托者以交代,给进一步发展为阶段性成果。   验收的要点有三个,一是要严格,二是要公正,三是要有权威性和公信力。验收人员应由委托者招集,受委托者及涉及人员均不得参加。应尽可能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并应按照合同的规定,逐条给出结论。验收也要有明确的目标,客观的标准,任何评价都必须详细说明理由,并兼顾正反两个方面。受委托者及其它人员,可以做出解释说明,对认为不适当的地方可以提出申诉。验收必须由精通项目有关知识的数名专家共同进行,必须有严格的资格限制。受委托者和其它人士,也可以对专家的资格提出质疑。验收当中及其后出现问题,验收者必须负担相应的责任。   科技发展的微观组织管理方法,还可考虑采用项目贷款制。即在项目工作开始进行时,由项目委托者和执行者各负担一部分项目经费,项目成功后委托者再依约付清所有费用。项目如失败则执行者也必须负担一部分损失。此举的目的在于风险分担,委托者和执行者均承担一定的压力。此方法尤其可用于国家委托的发展项目。   采用这一方法时,委托者可先拔给执行者部分项目研究所需的经费,其余部分则由执行者向商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贷款补齐。项目通过验收获得成功后,再由委托者连本带息付清执行者的贷款。如项目失败,则由执行者依约自行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一般情况下,可由执行者所在单位或担保人支付大部分还款,而研究小组的所有成员也依约从抵押金中或工资收入中支付一定的损失。另一种办法是由执行者靠贷款从事项目工作,项目成功后再由委托者完全支付贷款,项目如失败则委托者只支付部分贷款,其余由执行者自行承担。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委托者必须支付50%以上的研究发展费用,不能把科研风险完全转移到执行者身上。这一点国家可立法规定。另外,在项目签署合同时,必须做精确详细的有法律效力的约定,以避免事后出现纠纷。还有,在较为极端的情况下,也可考虑由委托者把所有项目拔款存入银行,只有在委托者和执行者双方均同意时才可由一方支取。   对于科技发展,还可采用的另一个微观组织管理方法,是科誉评分制。即对科技人员的工作成绩进行评分,其所从事的每一个项目,均设定科技信誉得失分,成功则得分,失败则扣分。风险大难度高的项目,应得分值高而失分值低,风险小难度低的项目,应得分值低而失分值高。以科技人员的累积得分,做为其之当前科誉分。显然科誉评分越高的科技人员越优秀,越值得信赖。   为了具体实际地反映科技人员的工作历史,可考虑采用得失分不能互相冲销的方法,或采取双轨制,在可互相冲销的科誉得失分之外,另设立工作量得分。   与此相对应,每一个科技发展项目,都可由委托者和相应专家制定科誉得失分。国家有关部门,也可制定尽可能客观具体的科誉评分标准。同时科誉评分应分解到研究小组的每一个成员身上,而所负责任越大者,其所分获的科誉分比例越大。   科誉评分制,应与项目委托制和项目贷款制紧密挂勾。科技人员的科誉得分越高,获得项目委托的机会越大。项目委托者在招标时,除限定投标者的资格资历外,也应限定其科誉得分,以降低项目委托的风险。同样,执行者的科誉得分越高,委托者越放心,直接拔款率可越高,执行者所需的贷款比率就越低,直至完全由委托者拔款而不需贷款。对于由于年轻或既往历史不佳而科誉得分较低的科技人员,则需较大比率的贷款,因而压力更大,工作也必须更努力。   科技类机构内的辅助部门,职能部门和行政部门等,应坚定地树立起服务至上的观念,并在组织制度上提供给科技发展人员及部门以完善的后勤保障服务,提供良好的科技研究环境。应由被服务的科技人员定期给这些辅助人员评分。还应有明确的奖罚措施,达不到要求的应淘汰。同时管理要细化,各项目小组可与各职能机构及辅助人员签订合同,以便各方按合同工作和做出评价。 第二节 农业   到2010年,中国的人口将达14亿。其后的峰值人口,很可能达到16亿。在未来的中国,人口将长期保持在十多亿的高水平。加上生活水平的提高所带来的人均粮食消耗量的上升,每年全国人口对农产品的需求量,肯定是一个天文数字。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养得起中国,中国必须靠自己的农业,来解决自身的基本生存问题。   农业经济的发展战略,概括而言,就是强力保护和促进,并使之高度现代化。需要注意的是,农业的发展也一定要适合中国的实际状况。同时要把农业做为全国经济综合大系统中的一个关键性要素来看待。它要与其它要素相配合相适应,其它要素应全力支持农业的发展。农业也应给予国家和社会以足够的回报。 一、国家政策   基于中国的实际状况,国家对农业要保有较多较细的法律规范,和保持宏观上的控制。国家应通过法律对农业生产的规模、耕地保护、农产品收购、农业生产补贴、农产品价位等予以详细规范。而由于农产品对人民生活的极度重要性,政府对农产品的收购与销售等重要环节,也应保持一定程度的控制。要保证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农业的稳定发展。   在未来的中国,从长期发展趋势来看,农业人口将逐渐降低。大量农民将走进城市,一些乡村地区将城镇化。这种趋势有一个先加速,后减速,最后停止的发展过程。由于中国巨大的人口数量,其它行业很难吸收掉如此巨大的农业人口,再由于相对苛刻的自然资源限制,中国的农业只能采取精耕细作的生产方式,因此农业人口最终应固定在全国人口的15~20%或更多,最好能达到30%。国家应通过一系列的战略措施来达到这一点。   首先,国家对农业的生产规模要做出法律限制。可规定农业生产不得超过一定规模,要有上限。对每户农民所拥有的土地要有所限制,如不超过100亩等。当然各地由于情况的不同,可设立不同的限线。国家统一制定的法律可粗,地方性法规可细。虽然此时可允许土地买卖,但必须得到国家农业部门的审核批准。除非特殊情况,每户农民都必须拥有自己的土地,不得卖光。农户也应可以出租土地,或雇人代耕助耕,但对雇工人数、工时,也要有一定限制。农户无力耕做好自己土地的,可转售他人经营。当然,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国家都应严格规定土地不得荒芜。对于故意不好好耕种土地者,应给予惩罚。   其次,国家应立法规定,国家农业部门必须收买农民自愿出售给国家的粮食。价格由政府或国会制定,并保持较长期的稳定。可采取一年一价制,在年初制定,不随市场变化。价位应适中,不可太高也不应太低,应有一个合理的计量控制方法。这些农产品应由国有企业贮存和销售。而农产品的大头,则应由社会自由经营。国家只是一般稳定的力量,起最低限度的保障作用。 第三,国家对农业生产要补贴。要保证农民的生活水平与城镇人口持平。   牧业、鱼业、养殖业、林业等农业类生产行业,可保持与农业相类似的政策。对于生产规模、生产状况、资源买卖的限制,可适度放宽。国家也可以收购一部分及给予一定补贴。   由于较为苛刻的相对自然资源限制,未来中国的农业类产品的价位走势,只能是逐渐升高,并保持在高于国际市场的水平。国家应允许并支持农业类产品的较高价位,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降低国家的补贴负担,并有效地吸纳国际资源。但由于农业类产品属于价格弹性很小的产品,国家也应防止它的价位升得过高,可通过国有企业的农产品价格,来干涉农业类产品的价位。国家也应有充足的战略性储备。   国家也应大力支持农村地区的现代生活化。重点是在农村地区建立起较为发达的交通和信息联系网络,及现代化的公共设施。原则上应为农民自己主办,国家协助。对于地广人稀的地区则应由国家主办。而个人的设备设施,如汽车、信息一体化通讯站等,则应完全由个人自主购置。 二、农业补贴   基于农业天然的弱势地位,从长远的角度看,各个国家都必然要给予其各种形式的补贴。在未来的中国,由于不得不限制农业生产的规模,由国家财政给予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以补贴,更是势在必行。补贴的目的,是要保证农民的生活水平与城镇人口持平,并保护和促进农业的发展。   国家对农业的补贴,可分为明补和暗补两部分。明补是直接提供给农户以经济收入,暗补则是通过国家对与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的建设性支持而实现的。补贴的数量,以农村的总体生活水平与城镇大体一致为依据。国家可立法确定其之计算方法,并坚持长期稳定。   明补的原则,是补贴应与农户的耕地面积,及单位面积产量相挂勾,而以耕地面积为主。在必要时,也可与国家的其它政策,如粮食收购、扩大耕地、良好种植、计划生育等相联系。在具体管理形式上,国家农业部门,可给予每一个农户一个补贴号码,并根据国家掌握的相关资料及农业官员的相应测量,而确定发放给每一个农户的具体数量。应建立起简易可行的具体操作方法。在发生纠纷时国家和农户双方,均可通过法律申诉等方式来求得解决。   暗补的形式则是多种多样的。国家可较为集中于对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农村的基础生活设施、农用科技的发展和推广等方面的投资。国家的作用主要是支持。许多项目,尤其是微型小型项目,可主要依靠农村社区自身的力量。而大中型项目则可由国家牵头,农村社区可给予各种形式的支援。   需要注意的是,农民也应依法向国家缴税。这是每一个公民对国家应尽的责任。不能把补贴与纳税相互冲销。但显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国家的补贴额,应大于农户的纳税额。另外,由于对农业的生产规模已做出了限制,因此对农业生产的收入,可考虑采取平税制甚至累退税制,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其它农业类生产,如牧业、鱼业、养殖业、林业等,也应参照农业补贴的方法,给予必要的补贴。对它们也可以采取更为灵活的补贴政策。 三、耕地保护   农业用耕地及其它农业类生产用地的严格保护,是国家另一个必须非常重视的问题。随着人口的增加,工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城镇化趋势加快等等,农业用地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缩减压力。因此国家有必要通过严格详细的法律,清楚地划分出农业用永久耕地等农业类生产用地,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侵占,否则依法处理,并必须限期恢复。   耕地法律保护取得成功的关键,是法律宜细不宜粗,应落实到每一寸土地上。应在全国运用高技术手段等各种方法,进行细到每一寸土地的用地划分工作。用法律确定的清晰的界线,把城市和乡村等圈起来,固定起来,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扩大。对于兴建交通道路设施等不得不占用的土地,必须得到较高层次专门法院的授权。政府部门应没有单独决定权。   同时,土地虽已私有化,但应以法律明确规定,土地所有者无权将农业用地改为它用。不得转为房基地,不得转为工业用地。土地出售也只能卖给其它农民。对每个农户所拥有的土地,要有详细的划分。国家农业部门要有精确记录,并每年运用科学仪器进行核查。一旦发现有侵吞现象必须严厉制止,并给予肇事者以惩罚,直至没收其土地。   与此相对应,应鼓励引导农民住房多层化及高层化,并尽可能集中化。农村也可逐步建立起类似城市化的社区。它的目的虽然主要为保护农业类生产用地,但同时也有利于社会管理、教育、治安及兴建生活娱乐设施等,有利于在推动现代化的生产生活方式。这种兴建农村生活社区的设想,应成为中国农村发展的一个方向。   另一方面,国家也应尽力扩大农业类生产用地。主要方法可为由国家将荒地废地等,向农民低价拍卖,限期定方向改造为可用地。成功后则土地和产品均归农民所有,失败了则国家可收回再次拍卖。应尽力调动起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国家农业部门也应派出专家给予免费指导。 四、人口素质   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是农业发展的另一个关键。基础性的方法,显然是在农村先实现九年制中小学义务教育,再逐步实现十二年中小学义务教育。与此同时,可积极推行农业生产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的方向是向农民传授实用农业生产技术。高等教育可提供农业科技发展的高级人才,也可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素质。   与此相适应,农业生产也应逐步采用证书制,实现专家化。也即农业生产也应做到持证上岗,农民必须有相应的证书才能耕地捕鱼。没有相应证书的土地所有者,则只能聘请他人代耕。国家可公布实行证书制的时间表,并给予农民提供免费或低费的教育。 第三节 工业   工业是经济发展的支柱。现代发达国家无一不是通过工业化走向现代化的。对于中国来说,由于相对苛刻的自然资源限制,发展工业更是走向繁荣富强的唯一道路。中国同样也需要通过发展工业来消化宠大的农业冗余人口,并通过发展工业而带动其它行业共同发展来解决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似定出好的工业总体发展战略,也是加速工业发展、避免失误损失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其它行业相同,中国的工业发展战略也必须注意适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借鉴他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靠自己的努力走自己的路。 一、总体规划   中国工业的发展战略,要有一些应该长期坚持的核心原则,它们规范了中国工业发展的大方向和总体状况。以下是其中的四个方面。 1、全面发展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巨型国家来说,发展工业必须各个方面全面发展。都去搞一两项三五项产品,或者完全依赖于工业的一、两个方面,是不行的。无论是重工业还是轻工业,无论是第一产业还是第二产业,无论是汽车、家电、飞机、机床、服装、五金、国防、食品还是娱乐等等,都应该一起上,不可偏废。不能期望以一两个方面打天下,而在其它方面依赖国际社会。如此巨大的国家,要走向富裕仅靠几个产品是难以达到的。世界容不下过多的某些方面的产品,且这样也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而自身拥有的巨大市场,也为工业的全面发展提出了条件。大量产品依靠进口也是行不通的。自己的产品出不去,别人的产品也就无力进来。这是与小型国家和地区不相同的地方,也是中国应该遵循的工业发展原则。   当然,在全面发展中,也应注意形成一些国际著名的拳头产品,形成一些处于领先地位的方面,并积极拓展自己的优势领域,巩固自身的优势地位。而对于大多数其它方面的工业,则应保持住自己的基本位置,并积极向上发展,不可轻言放弃。对于处于弱势的方面,更应加倍努力,尽快赶上去,不要被完全淘汰。虽然不可能要求工业的各个方面齐头并进,会有先后,会有梯次,但不放弃一个方面,保持全面发展,始终应是中国工业发展所需坚守的原则。 2、建立战略纵深   中国工业的发展,也必须形成梯次,建立起适当的战略纵深,打好基础,保证工业发展持续有力,拥有坚固的后盾。打好基础的主要方法,就是时刻注意抓好基础建设、新兴工业建设和高技术工业的建设,注意远效性投资,为长期发展做好准备。建立战略纵深就是要形成基础性建设、发展性建设和前线高峰期生产三个梯次,不断挖掘,不断发展,保证前线生产始终处于高峰。   建立起适当的工业发展的战略纵深,是每一个大国都遵循的原则。中国的工业发展,从本质上来说,只能靠自己的努力,仅借助他人的力量是不可能成功的。因此不能只顾眼前,急功近利,不应都去搞“短、平、快”产品,而必须做好基础性工作,建立纵深,在坚固的基础上持续发展。   建立战略纵深,也是应付冲击的有效方法。无论哪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无风无浪的。必然会有这样那样的失误,会发生各种不测事件。只有建立起适当的战略纵深,才会有回旋的余地,才能抵抗住冲击。而且对于中国这样的大国来说,如果出了大的问题,则是谁都难以拯救的,会造成巨大的损失。中国只能靠建立起工业发展的战略纵深,来保持自己工业发展的稳固。 3、沉心稳进   中国工业的发展,还应注意沉下心来,坚持稳步前进。数亿人的工业规模,较薄的根底,相对苛刻的自然资源条件,还必须全面发展并建立起战略纵深,要求速成是不现实的,必须经过几十年扎扎实实的努力,才能上一个层次。工业界应有艰苦求道的精神,沉下心来,一步一个台阶地向上迈进。不能浮躁,不要图快,不讲虚名,保持稳健,讲求实效,这样才能达致最后的成功。   坚持稳进,就是要根据实际状况,制订实际可靠的发展目标,扎扎实实地前进,并注意照顾到全局。不要不顾条件地追求高目标。要防止大起大落,今年发展明年调整。应看到不正常的高速度背后,往往潜伏着危机,有可能接下来迫使发展停顿甚至倒退。而从长远的角落看,这种起伏实际上使得总的发展速度很慢。只有稳进才是最快的发展。   沉心稳进,也是防止社会动荡,节约社会资源消耗的有效方法。即使在短期内看速度似乎还可提高,但稳步前进则有利于防止经济的大幅起伏,也就不会诱发社会动荡。而社会动荡总是具有破坏作用的,甚至会使以往的发展成果毁于一旦。不去冒大的风险,不追求不切实际的目标,应该成为中国发展工业的准则。 4、以第二产业为龙头   中国工业的发展,应以第二产业,即加工制造业为发展龙头。实际上,全国经济的发展,也应以第二产业为重点。农业生产由于人多地少,难以上规模,加之天然的弱势地位,无法成为经济的发展的突破点。第一产业中的原料生产工业,由于受国内资源总量的限制,以及受市场容量、环保、低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影响,也不可能带领全国经济前进。而交通、信息、建筑、服务等行业,都是建立在第一和第二产业发展的基础上的,一个大国不可能仅靠此而生存。只有加工制造业,因其具有无限的挖掘潜力、广阔的市场、巨大的劳动者包容力,以及较良好的经济效益,可以成为全国经济发展的领军者,成为工业发展的龙头。   以第二产业为龙头,也就是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并集中较大的力量于第二产业,加工制造出尽可能多尽可能好的工业产品,创造出最好的经济效益,并带动和帮助促进第一和第三产业的发展。第二产业上去了,其它经济问题就较易解决。第二产业上不去,其它行业难以支撑住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国家的工业发展战略,应向第二产业倾斜,以第二产业的发展为突破点,带动全国经济的发展。 二、第一产业工业   第一产业中的工业,主要为采矿业,并包括能源生产业,是自然资源的开发性工业。它是工业生产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经济的支撑性要素。它的良好发展,对于中国的工业及整个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对于第一产业工业,国家应拥有比较大的控制力。主要是保护及最好最有效地利用相当有限的自然资源。首先,国家应通过法律,国土上的一切矿产资源,均归国家所有。私人只能购买采伐权,而不拥有这些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国家做为自然资源的所有者,有权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工业做出强力干涉,划定生产的范围,确定生产的方法,并严加监督。而具体生产,则主要由私有企业自主经营。   其次,国家应强制规定一切矿产资源的开发,都必须实行精采细挖,不得浪费。国家对各种矿产及开发方法,都要做详细的规定,要尽可能好地利用自然资源。开采者必须达到指标,否则剥夺其开采权。即使精采细挖会提高开发生产的成本,也在所不惜。一定要保护好及最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自然资源,这对于相对而言自然资源相当苛刻的中国来说别无选择。   第三,作为一个大国,国家必须有一定的战略资源储备。一方面应不断地勘探,发现更多的自然资源。另一方面一些矿产可探而不挖,或开而不采,留做战略储备,以备关键时刻急需。对于一些品位较低或储量有限的矿产,在现有技术水平或经济能力达不到时,也应探而不挖,待条件具备了再行开采。   第四,由于自然资源与人口相比相对贫乏,国家应积极倡导进口,通过进口来松驰自身的自然资源约束。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对矿产资源需求量的增加,一些矿产国内产量会供不应求,加之开发成本可能较高,积极进口会是一个很好的战略方法。但对于这么大一个国家来说,在总体上立足于本身也是必要的,进口只是一个较大的补充。 第五,国家应给予自然资源类矿产,尤其是不可再生性矿产,以较高的价格定位,以促使全社会节约资源。在拍卖资源采伐权时,国家可收取较高的资源采伐税,既能增加国库收入,又会促使开采者精采细挖。对资源开发的种种限制,也会提高资源的价格。较高的资源价格,虽会提高工业产品的成本,但也有利于增加进口,促进社会提高自然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国家对第一产业工业的限制,也有利于社会把更大的力量,投入到第二产业中去。   对于第一产业工业,还有一些其它方面的问题。如对于矿产开发,也要注意配套性建设,尽可能就地加工,坑口加工,以成品或半成品运输,降低运输上的压力。国家还可以以法律规定,矿产开发中及结束后,必须进行环境保护建设,不允许造成废地荒原。对于废渣等废弃物,应予以回填。对于这些方面,国家应以合同规定的方式,强制开采者执行。   中国的第一产业工业的发展,重心在中西部地区。这是中国的自然资源储量分布所决定的。在客观上也有利于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对于经济相对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而言,应通过第一产业工业的发展,及与之相配套的就地加工、坑口加工等连环性工业的发展,带动本地区整体经济的起飞,缩小与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差异,并稳固住相当大数量的人口。欲达到这一目的,应注意两点,一是自然资源要有一定的高价位,二是要利用优势,尽可能就地加工,系列加工,以成品或半成品进入市场。   第一产业工业的发展,也一定要注意规模经济效益。尽管主要由私有企业来从事这方面的生产工作,但国家应立法不批准过小规模的经济体购买矿产的开发权。要避免出现大量经济效益低,技术水平低,不易管理,无法做到精采细挖的小企业。在初期,可鼓励促使小企业以现代化方式走向合并,并限期淘汰达不到要求的小企业。应建立起一批上规模上水平的矿产企业,做为中国第一产业工业的中坚。 三、“高中低”战略   中国的第二产业的发展,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应采用“高中低”战略,即以高质量、中技术、低成本作为产品生产的总体指导方针。高质量,是指第二产业工业的所有产品,都应具有很高的产品质量。中技术,是指总体而言,这些产品的技术含量可保持适中。低成本,则是指这些产品应具有较低的生产成本,从而保证它们具有较低的市场价格。这种战略符合中国的国情,也易于在世界一体化经济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在相当长一段时期里,中国的发展都面临着资金相对不足,劳动力素质相对不高,科技水平相对偏低的实际的状况。大规模搞高技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是不实际的。这时,提高产品的质量,就是一条最好的发展途径。市场并不总是需要高技术的产品,也并不总是价格越低越好,但却永远需要高质量的产品。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资源有限的大国,同时又要把第二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心,提高产品质量就更具意义。第二产业应以高质量建立起产品的信誉,建立起经济效益,以质量求生存和发展。   提高产品质量,应注意转换认识。要通过市场竞争的直接效果,和积极的启发教育,提高所有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同时应注意发展实用质量控制技术,依靠科技手段来提高产品质量。而更重要的,则是严格的质量管理,以及高水准的企业管理。质量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管理问题。要通过加强管理,促进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   同样,总体技术水平的提高,也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要有几十年或更长的打基础和努力进步的过程。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在科学技术的某些方面有所突破是可能的,在整体上则很难一下子达到世界的先进水平。因此只能把第二产业的产品的技术含量定位中等,以“中技术”来要求自己,既不以不切实际的高目标为指导。当然也不能停留在较低的技术水平上,努力进步,而又认识差距,应为中国第二产业工业产品在技术上的定位。   另一方面,中等技术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只是指在世界科技发展的水平上处于中游。由于科技的快速进步,它实际上也是不断前进的。今天的中技术可能就是明天的低技术。因而保持住中等技术水平,也不是容易的事,尤其对于生产规模巨大全面发展的中国工业更是如此。在某些方面搞高技术,在另一些方面还比较落后,而在总体上保持中等,且以此为基础不断加快进步,逐步加大高技术产品的比例,并最终走入先进的行列,这应是中国加工制度业产品技术水平方面的总体战略追求。   从市场角落看,高技术产品虽然附加利润高,但其成本也高,价格不可能低。因而真正大批量销售的、技术成熟、价格相宜的产品,都是中等技术含量的。谁抓住了中间,谁就能够把握住大比例的市场。   还有,中国第二产业生产的产品,还应保持较低的加工制造成本,以保证较低的市场销售价格,从而弥补产品技术含量的不足,并增加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即走低成本的道路。虽然未来的世界会逐步走向富裕,但价廉物美的产品永远是受欢迎的。做为生产规模巨大的发展中国家,欲在世界大市场上站稳脚跟,必然要以低成本高质量来要求自己。因此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中国的第二产业,都必须尽最大力量控制自己的生产成本,从而把产品的价格保持在低水平上。   保持产品的低成本,主要是要控制劳动力的成本。从宏观上看,如此巨大的人口,几亿人的劳动力,在很长时期内,都不可能实行高工资。应以人口流动,竞争就业规范劳动力市场,并以农村人口进城,和工业产业由东部向中西部的逐步转移来降低劳动成本。由于工人工资在产品成本中占很大比例,如果全国各行各业均保持较低的工资水平,则产品的总的社会成本就低,绝大多数产品就可以保持较低的市场价格。反过来看,由于大多数产品的市场价格较低,则较低的工资也能保证一定的生活水准。即从购买力同价的角度看,人民的生活水平并不太低,而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却增加了竞争力。   另一方面,虽然低工资,却一定要高效率。不能走低工资低效率的老路,因为这样实际上还是高成本。应通过高效率来降低产品的相对成本,这样低工资才具有真正的意义。对中国来说,高效率在很大程度上,是要解决管理方面的问题。只要能够杜绝尸位素餐,做到人人尽力称职,在总体上保持较高的社会效率就是可以达到的。当然采用更现代化的机器,也是提高效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这种高资金高技术的投入,只能在某些方面做到。全面实行则需经过相当长的时间。   同时,对人民应加强引导启发宣传教育,使人民对国家的这个战略有较深的认识,树立起艰苦奋斗的观念。政府应制订较低的最低工资率,在调高时应谨慎。政府官员、社会精英则应起到模范作用,不应要求太高的工资,要与人民一齐以创业的精神来建设国家。   总的说来,就是一句话,实事求是。即立足于实际,以高质量中技术低成本的产品,作为第二产业生产的战略方向,作为市场竞争方针。再配之以大规模的生产,从而在世界工业生产和产品销售市场上站稳位置。 第四节 交通   交通是国家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它对于提高全社会的生产效率,和人民的生活质量,都具有关键性作用。在未来的中国,交通业担负着十多亿人口,和巨大的社会生产规模的运输任务,必须积极发展,尽快地现代化,保证国家的各项建设走向成功,保证人民生活的幸福。   交通的发展,始终应以“快捷、安全、舒适、方便、廉价”为追求目标。中国的交通业,应在正视本国国土面积广大,地形复杂多变,海岸线很长,相当部分地区人口密度较高,对交通能力要求很高等基本条件下,虚心学习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交通的先进经验,努力提高交通工具和设备设施的现代化水平。并应十分注意采用优良的管理模式和方法,适当规划发展不同的交通运输方式,以在总体上达到最佳效果。 一、市外交通   市外交通是涵盖中心城市之外的所有交通。主要内容是中长途交通,也包括城市间、地区间、市郊、农村及小城镇的各种交通。它应公路、铁路、航空、水运四路并行,并兼顾客货两项的运输。 1、公路   公路运输发展的首要建设方向,是积极提高公路通道的建筑档次。到2010年,全国公路已基本形成网络,公路建设的主要方向应是提高公路等级,加大各条公路的容量和流速。主要方法显然是努力发展高速公路,尤其是国家主干道和省际高速公路。并逐步发展中等容量的支线高速公路,在全国形成高速公路网络。   公路的另一个建设方向,是增加通车里程。在2010年之后,这方面的工作,主要是较偏远地区的公路建设,和公路网中补缺性加长建设。除少数情况下需直接兴建高速公路外,大多数情况由于车流量有限,而只需建设一般等级公路即可。   公路运输的服务对象,应客货并重。在客运方面,未来的格局应为私人交通为主,公共交通为辅。即公路主要是满足私家车的通行需要。同时提供商务、公务人员车辆通行服务。而公共交通车辆只占一个辅助性位置。在运输距离方面,私家车主要是中短途,而公共车辆则主要担负短程及近程交通工作。在货运方面,以零担小宗货物的点对点直接运输为主。运输距离则可长可短,视需要而定。 2、铁路   铁路运输的主要发展方向,是货客分流,货要重载,客要高速。同时要努力增加通车里程,兴建新的铁路通道。   高速铁路由于具有容量大、速度快、成本低等显著优点,应做为未来中国中长途客运的最主要的方法。中国应着力于建设起数条国家级干线高速铁路,作为铁路运输的主干线。同时在人口密集客流量大的地区,主要是东南沿海地区及中部人口密集区,建设一些支线高速铁路,形成高速铁路网。要通过高速铁路网的建设,把旅客运输的速度,提高到一个现代化水平。   铁路货运主要服务于大宗货物的运输,和相当部分大批量工业产成品的集装箱运输。它的主要优势在于容量大、成本低。它的主要发展方向是重载化。它的另一个发展方向,则是继续保持适当的通行速度。   为了做到货客分流,重载高速,部分铁路轨道应逐步建成三股道或四股道,把客货运输分开。国家级客货运主干线应建成四股道,两个高速客运股道,两个重载货运股道。支干线铁路则可根据货客流量的不同建成双股道或三股道。以一条或两条股道搞高速客运,以另外一条或二条股道搞重载货运。对于货客流量较低的通道,则可货客不分流,共用一条或二条股道。还可考虑开行客货混合列车。   在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国家还有必要兴建一些新的铁路通道。新的铁路应兴建于货客流量较大较集中,发展前途广阔的地区。相当部分应建于中西部新兴经济开发区。也有部分为补缺性建设,以形成完整的铁路运输网。   基于中国的国情,在不同交通运输方式中,铁路运输将长期占有最重要的地位。这一则在于中国人口众多,地域广大,只有高速铁路的容量和速度才是最有效的客运方式。再则在于中国将长期做为发展中或后发展中国家,必须努力降低全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成本,而铁路是最经济的陆上运输方式。三则在于中国的地理条件和历史环境,大宗货物的中西部往东南调会长期存在。四则在于要达到总体交通运输的最佳效果。如果所有人都开私家车和乘飞机的话,公路和航空将面临难以想象的压力。当然,铁路的发展也应谨慎,应注意限其于大流量运输需要。公路的发展将替代一部分铁路的工作,尤其是小流量零担运输和私人出行。因此应注意不要一些造成地区性冗余运量。国家应做出统一规划,铁路公路并举。同时长途超长途客运应分划相当部分客流于航空,发挥它的远程快捷的优势。而铁路的着眼点,应在中程及中长程客运,着眼于时间要求不是非常高的和大众化的交通,着眼于大宗贷物的运输。 3、民航   航空运输是最快捷的运输方式,只有它可以在数小时内到达全国的任何一点。在未来的中国,航空运输会有很高的发展速度,并逐步上升为世界上最大的航空运输规模。它也会从交通运输业中的补充角色,上升成支柱行业。从高档交通工具,转变成大众化旅行方式。   到2010年,国家已拥有初步形态的民航交通网络。接下去的主要工作,是提高民航机场设备设施的现代化程度,并保持航机的现代化水平。国家应特别重视偏远地区的民航机场建设,积极发展中西部广大地区的民航运输业务,以补充这些地区高速公路及高速铁路的不足,并平衡地理位置所带来的交通困难。   航空运输的服务对象,应主要为长途及超长途旅客运输。航空货运只处于辅助性位置。航空也担负着紧急运输的任务。国家还应注意发展小型飞机和直升机,以作为公务客运、私人交通的工具,并执行不适宜修建公路铁路的偏避地区的微量运输工作。 4、水运   水运是所有交通形式中单位成本最低的运输方式。中国拥有漫长的海岸线和多条大型河流,而沿海沿河往往又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发达地区和主要地区,因此在未来的中国,应十分重视水上运输的持续发展。尤其是注意拓展内陆河流的水上运输能力。   水运应以货运为主,兼顾客运。货运则以大宗货物及大批量产成品运输为主。而客运应向舒适化旅游性方向发展。另一方面,水运主要从事中长途运输,以大中型船只为运载工具。小型船只则主要从事短途及零散运输。   水运分海运和内河航运两种。海运发展的主要方向是码头的现代化,船只的大型化和装卸的快速化。应注意其与陆上交通通道的连接和与其它交通工具的装卸配合。   相对而言,内河航运面临的发展问题更多一些。国家应将疏通河道做为内河航运的主要问题来抓。人为的建筑,如桥梁和水坝等,都必须以不妨碍航运为前提。桥梁要有一定高度,水坝应保证航道的畅通,做不到这一点的要改造甚至拆毁。河道也应注意清淤和拓宽拓深通路,为船只的航运提供最佳条件。另一方面,内河航船应注意发展大型平底船及其它先进船型。码头的建设也应向现代化方向发展。 5、其它   还有一种运输方式,就是管道运输。它具有占地少效率高等特点。在单一品种大宗货物,如石油、天燃气、煤等运输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对它而言,需要注意的主要是货源的长期性稳定性。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在未来的中国,管道运输也会有较大的发展。   作为国家基础性建设,国家对交通运输应有统一的规划。应在估测客货运输总需求的基础上,十分注意协调发展不同的运输方式,保证不同运输方式配合起来的总体优化。   除了大流量主干通道的运输外,中小城市远郊、小城镇和农村地区的地区性小流量短程运输,也是不容忽视的课题。一般说来,这些地区的近距运输主要依赖公路。一些公路可以是低等级公路甚至等级外公路。运输工具则以私人车辆为主,公共交通为辅。农村地区应积极发展客货两用轻型汽车,要限制以低档次的拖拉机搞运输,也不应允许拖拉机上高等级公路。在南方水网密区则可发展小型船舶运输。同样应注意提高这些船只的质量技术挡次。 二、市内交通 市内交通指各中心城市内部及近郊的交通。它应以公共交通为主,同时适当发展个人交通方式。 1、公共交通   公共交通,指大容量公共性交通运输方式。由于中国人口众多,加上从现在到未来一段时间里逐渐加快的人口城市化趋向,中心城市的人口数量和密度都将名列世界前矛。以个人交通工具为主的交通运输模式,显然不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大力发展公共性交通方式,就成了中心城市交通无可置疑的优先选择。   中心城市的公共交通,以地铁和公共电汽车为主,辅之以高架轻轨电车、揽车等交通方式。地铁以其之容量大、速度快、对地面工作和生活干扰小,而应成为中心城市最主要的交通工具。在未来的中国,国家应始终积极发展地铁交通。不但应坚持在已有的大型城市修建扩建地下铁路,对于发展较快的新兴城市也应未雨绸缪,预先发展地下铁路。   公共电汽车是城市地面上最主要的公共交通工具。未来的发展方向,主要是提高车辆档次,及采用先进的交通管理制度,提高公共电汽车的行进速度。相对而言,应更积极地发展无轨及有轨电车,以加大运输能力及减少空气和噪音污染。   随着技术的进步,城市公共交通还应从地下地面走向空中。应积极发展高架轻轨电车、高架缆车等新型交通工具,增加城市的交通运输能力。 2、个人交通   个人交通,指单人或数人单独使用一个交通工具的运输方式,包括自行车、出租车、私家车、公务用车和商务用车等。显然个人交通都是采用地面公路为交通运输方式。由于相对而言运输效率较低,占用交通通道及设施设备的能量大,因此它的发展要适度,要有所引导和限制。同时由于中心城市土地异常紧张,大量开避停车场也难以做到,因此对个人交通工具的发展和停靠也应有所控制。   出租汽车是城市交通必不可少的个人交通工具。由于其不停地在道路上巡行,会大幅增加交通流量,因而对其之总量应在精密测算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另一个发展方向是,出租车应只能定点停靠接放旅客,以减少其对车流速度的影响。   私人汽车在二十一世纪前期会有较大幅度的发展,这是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发展的必然。在对个人交通工具的发展有所限制的战略前提下,国家对私家车的政策,应为积极引导,适当发展。应允许私人拥有及驾驶自己的汽车,但不应鼓励私家车成为个人日常交通工具。绝大多数私家车应只限于周未、紧急情况、城市远郊和中长途交通使用。而中小城镇、农村地区等车辆密集度低的地区,可不做限制。   另一个较大的问题,是中心城市,尤其是其中之主要街道,应取消自行车通行。即自行车不应再做为二十一世纪中国城市交通的主要工具,而应逐步走下历史舞台。当然,自行车仍可做为大型单位内部的轻便交通工具。城市远郊、中小城镇和农村地区也还可允许自行车存在。   同样,也应对摩托车类个人交通工具加以严格限制。中心城市不应允许摩托车上路。城市远郊、中小城镇和农村地区可以允许摩托车做为个人交通工具,但也应注意谨慎考虑是否允许摩托车上高速公路。 3、市内交通管理   市内交通管理的第一要点,是严格的人车分离。行人不得走上车行道。主要街道应禁止行人横跨马路,只能通过高架桥及地下道穿行。普通街道过马路时,也一定要在指示灯允许时才通过人行横线。   另一大方面是车辆的管理。对此可采用分类车牌制度,公交车、公务车、商务车和私家车应采用不同颜色的车牌。前三种车辆可于任何时候上路。其中对商务车要征收较高的路税。私家车可分有限制用车和无限制用车两种。也可以以车牌颜色区分。无限制用车可随时上路,它也应交纳较高的路税。绝大多数私家车应为有限制用车,只允许周末及节假日上路,也可考虑允许夜间上路。中心城市内应只允许大型货运汽车夜间上路。如技术的进步发展起车辆信息追踪类系统后,则可以以车辆上路的时间、距离、路段精确计费的方式进行车辆管理。   与车辆管理相对应,为了解决中心城市内的趴车问题,可在市郊设立大型长期趴车场。绝大多数车辆,尤其是私家车,应留存于此。私人或商务出行,可乘公共交通工具到停车场地,再开车出行。 三、管理模式   未来的中国的交通管理模式,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为国家制订的交通法律,第二层为政府对交通运行系统的统一控制,第三层为交通运输类从业企业的内部管理。在同样的通道、站点、设备设施和交通工具的硬件条件下,良好的管理可以迅速大幅度地提高交通运输的效率和质量,是交通运输业发展的一条捷径。 1、交通法规   国家应在向先进国家学习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实际状况,制订出一套完整、系统、详细、严密、具有高度可操作性的先进的交通规则,并立法颁布实施。四种交通方式,应有各自的运转规则。它们之间也应相互配合,形成协调统一的整体。   法规一旦颁布,最重要的就是执行。即交通法规要具有完全的权威性,整个交通系统必须严格遵守。第二层次及第三层次的交通管理,也必须以其为依照。交通通道及站点建设和运作,交通工具的运行等,也必须完全服从交通法规。同时应建立起完整的法规控制及监督系统,对于违法违规现象要依法惩处。 2、交通控制   基于交通业的特殊性,国家交通部门有必要对交通运输业的总体状况,保持一定程度的控制。因而交通运输业属于国家有限干预的行业。   国家对交通运输业的干预,主要体现在国家交通部门,对公共基础性设施类的交通通道和站点建设的统一规划上,和对交通系统运行的总体规划和监控上。即主要应由国家交通部门根据交通运输的需要,而决定开辟哪些交通通道和站点,并通过招标的方式,组织独立性公司进行建设。同时国家交通部门可委托专门机构,或自行出面管理公共性交通通道和站点。各交通业从业公司可照章使用这些交通设施。   一般说来,公路和铁路的建设,属于国家基础性建设,大部由国家投资建设,也应鼓励民间积极投资。国家建设的公路,由私人和运输公司自由使用,国家仅对车辆征收路税即可。民间建设的公路,可在国家审批同意后,自行征收费用。所有车辆,也应可自由使用这些公路。国有铁路则可由数家公司通过投标获得使用权,自主经营。国有交通部门仅保持协调权和监督权。私有铁路则由所有者自主经营。这里需注意的是,要鼓励竞争,不能形成垄断。   民航和水运通道主要依靠自然系统,国家对空域和水道应具有管理权,可协调分配给各个公司的机队或船队使用。站点的建设可国家也可私人,谁所有谁负责管理。同样要给予所有的从业公司以平等的竞争机会,不得形成垄断。 3、运输管理   国家对于交通运输业内的从业企业,在战略层面上的管理原则有两条,一是私营,二是竞争。除了必要的协调控制外,所有交通运输业务,均应由各个运输企业自主从事。而这些企业绝大多数都应是私营性质的。运输市场上的竞争,也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国家交通部门在平等的原则下竞争招标,择优委任,在一段时期内给予某个运输公司某一方面运输业务的运营权。国有铁路、地铁、码头、航空港及市内公共汽车等,均可采取这一方面的办法。可以给予专营权,也可以由几家公司平等竞争。另一个方面,是由运输公司自由进入市场加入竞争,国家仅强调不得形成垄断。这一方面的适用范围更广,如航空公司、船运公司、长途公共汽车、市内出租汽车及一些私有通道站点等。   运输企业应是完全自主经营的,其内部管理也可以是多种形式的。从总体上看,应有以下几个发展方向。第一是管理要精细化。交通工具必须准确运行,从业人员按详细规定工作,旅客服务要精确到每个座位每个人。第二是应实现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的长途联运,要丝丝相扣,准确到每一个时间每一个地点每一个人。即所有运输方式均应向民航运输管理水平靠拢。第三是运输公司之间应在竞争中合作,以良好地服务旅客为宗旨,出现故障和延误时应安排旅客转乘其它公司的交通工具,为旅客负完全责任。第四是实行一条龙服务,代旅客安排下一段旅行事项,代为安排中转站的食宿等。第五是实行高技术电子化管理,以技术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第六是要强调舒适化。长途旅客每个人都必须有座位,夜间行车应全卧辅。途中运行时间不应太长,可分段运行。第七是要实行损失赔偿制。运输公司应赔偿旅客如延误等损失。第八是货物运输应向客运学习,提高效率质量。   国家和社会对运输企业的服务质量要有所监督。国家可制订最低服务标准,运输企业必须完全执行。社会舆论也应保持监督,对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批评。旅客也可以通过自己的选择投票,帮助运输公司提高服务水平。 第五节 其它   除了上述的科技、农业、工业和交通四个行业外,经济领域中还有信息、建筑、服务、旅游等行业,还存在着管理这一重要课题,它们也都是国家经济不可或缺的部分,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一、信息   信息业指从事信息传递工作的行业,包括广播、电视、电子计算机网络、电话、传真、电子新闻等等。它在未来将会以较快的速度发展,并成为国家经济的主干行业。它对于提高社会经济总体效率和效益,提高人民生活的幸福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在未来很长一个时期,国家和社会都应十分注意帮助信息业快速成长。即应对信息业有一定力度的扶持。扶持的主要方法应为市场开拓扶持,如鼓励各行各业及人民生活积极采用信息业的产品和服务。国家也可投资兴办一些信息企业,帮助其发展成熟后再转让与社会。同样也应加强信息业的基础建设。需要注意的是,一般而言,对任何行业都不应搞减税优待,对信息业也不应以减税为手段。   信息业发展的目标,是建立起以电子计算机为核心的一体化信息通道,所有电子信息均以这一条通道传播。无论电话、电视、传真、广播、电子计算机网络、电子新闻网络、有线电影音响等等,都以一条电缆或一个无线通讯通道联接到一个信息结点。每一个信息结点都以电子计算机为核心而将信息转化为人类可接受的信号,或分派给不同的信息用具。应注意逐步消除各种线路纵横交错的情况,以一条一体化信息通道解决所有的信息传输问题。显然,这种信息传播是以数字化为基础的。   这种一体化信息通道应形成网络。这个信息网可分成区域网、国家网和国际网三层,覆盖所有信息传递范围。网上构布以户为单位的固定结点和以人为单位的流动结点。信息网通过网络上的信息传输,为各个结点的用户服务。   未来所有建筑、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等,均应预设即插即用信息网接口,用户可随时通过输入个人的结点号,而将其变成一个有效的结点。无论是办公还是生活均可如此。同时以手提电子计算机为核心,辅之以无线通讯道路与信息网相联接,形成流动式有效结点。   与此相对应,可逐步建立起个人永久综合号码。把各种社会号码如身份证号、福利号、税务号、银行号、各种证件号码等统一起来,并以此综合号码做为每个人的信息网上的综合结点号。当然,也可以使用多层次的树状综合号码集群,从而加强其使用的方便性和安全性。显然,这组号码中应包含个人秘密号码。 二、建筑   建筑业也是国家经济的一个主要行业,与人民的生活和工作紧密相关。由于中国的基本情况是地少人多,工业化建筑,尤其是高层建筑将在未来的中国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为经济发展兴建更多的工作场所,不断地建筑更多更好的住宅,做到人人居有其屋,是建筑业的根本性工作。   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建筑业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质量问题。为此可以采取“建、监、检”三分离的建筑制度。即由不同的方面分别负责建筑、监察和检查验收,三方共同负担质量责任,互相制约,保证建筑的质量。任何建筑都必须有一定比例,如1/4至1/2的预期寿命的质量保证期,出了问题三方共罚,并扣除信誉分,影响三方未来的投标。   与此相对应,还应采取两项措施,一是工程建设许可证制度,即投标承建、承监、承检的工程项目的公司,都必须事先取得相应的建设许可证。同时设立档案,记录各公司长期的业绩。二是独立负责制度,投标者必须自己完全承担工作,不得转包。   建筑物通常具有较长的寿命期。在未来的中国,要注意专制时期的一些建筑由于质量低劣可能会出问题,应采取一些防范性措施,如定期检查和修补等。 三、服务   服务业即第三产业,是一个综合性行业。在未来它的雇员人数会最多,将超过一半以上就业人口。对于消化中国众多的劳动力,减低失业率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在国家总体经济当中,相对于第一和第二产业而言,第三产业应居于一个必不可少的辅助性地位。必须先有生产后有服务。作为一个大国,中国应脚踏实地,以强有力的物质生产做为经济的主体支撑,而把服务作为经济的重要且广泛的内容。以服务作为物质生产的衔接、润滑和延续,作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从总体来看,政府对第三产业应采取不干涉政策,给予其充分的自由发展空间。国家一般不宜直接投资该行业,而应使其完全私营化。在国家的法律规则构架下,任其自己发展。消费者、社会舆论、专业团体及其行业内部则可进行非直接性干预。通过公开批评、优劣排名等方式,对企业加以软约束,奖优罚劣,促进服务质量的提高。   服务业也应通过多种方式来提高服务质量。首先是要保持其之自由竞争性。其次是所有从业企业必须拥有许可证,通过资格审批。第三所有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拥有相应的资格资历。企业还应注重不断地培训,应主要通过提高人的素质来提高服务的质量。   由于中国的劳动力供给十分充足,一般而言不应允许外籍人员进入服务行业。必要时可聘请外籍人员来中国培训中方职工,也可以聘请外籍高级管理人员。但只要是本国人员可以做的事,就不宜聘请外籍人员来做。   在第三产业的发展中,应警惕和控制泡沫经济,限制经济发展中的各种投机行为。所采取的方法可以是发行一定时间内不能买卖的中长期股票、征收股票交易税等。房地产业也可采取同样的限制措施。同时要立法规定,政府部门不得参与任何炒买炒卖。也不应允许政府公务员参与投机性活动。 四、旅游   随着经济的成长,旅游业将会发展成为世界上的一个大型行业。未来的中国,也应十分重视旅游业的发展。   由于中国将长期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且国内地大物博,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因此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国家应不鼓励国民的国际性旅游,而积极发展国民的国内旅游。对国外游客来华旅游则应积极鼓励。   旅游业的发展方向,首先是应重视宣传工作。国内的广告宣传可由各旅游公司自办。国际的广告宣传则可由国家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统一筹划办理。尤其是国际宣传应重视力度,重视质量,尽可能增加吸引力,不仅把旅游业做为创汇的一个重要途径,也作为让外界了解中国,增加外国人民对中国的亲和感情的一个重要方法。   旅游业的发展,也应重视秩序,提高质量。旅游公司都必须拥有经营许可证,拥有规定资格,拥有一定规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必须拥有相应的资格和证书,持证上岗。旅游过程应有详细的计划,严格的程序。旅游景点也应做到秩序井然,杜绝混乱和假冒。   旅游业不但要发展参观式旅游,也应重视发展休假式旅游。应为游客提供舒适的生活条件,和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充分填补旅客的时间空间。还应重视发展游客的购物旅游,提供游客提供尽可能多尽可能好的产品。同样应重视发展如探险、体育、文化等特种旅游。   旅游业的发展,还应以娱乐性为重要要素,因此可加强游客的活动参与性,如请他们加入各种娱乐活动扮演相应角色等。另外,国家也可允许一些低道德性行业存在,以满足部分游客的需求。当然国家应对这些行业有严格的控制和监督。 〖未完,下接zk9906e9〗 ———————————————————————————————————— 本期编辑:       徐名扬(澳大利亚)〈cnd-cm@cnd.org〉 本期校对:       赵 桦(美 国) 〈cnd-cm@cnd.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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