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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枫 华 园》             ※
※                                 ※
※     第十七期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日出版  十日刊      ※
※                                 ※
※   加拿大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主办   《枫华园》编辑部主编   ※
※                                 ※
※         国际统一刊号:1198-1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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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期 目 录(FHY17)         §
≈≈≈≈≈≈≈≈≈≈≈≈≈≈≈≈≈≈≈≈≈≈≈≈≈≈≈≈≈≈≈≈≈≈≈
§1 【引    言】                     周世军 §
§2 【移民信息】                                                §
§     关于全加学联移民咨询服务的说明及解答                 阎长明  §
§     一九九四年与一九九五年移民计划                       阎长明  §
§     独立移民加拿大须知                                   王为民  §
§     移民政策                                             阎长明  §
§     如何申请投资与创业移民                               阎长明  §
§     商业移民                                             阎长明  §
§3 【新闻眼】                       詹凯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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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            言

                              周世军

    学生事务委员会 ( STUDENT AFFAIRS COMMITTEE ),为全加学联下属的一个委员会,
目前主席是周世军。她是由遍布加拿大的其义务成员组成。其宗旨是为全加来至于中国大
陆的学生、学者提供服务。虽然她是一个义务组织,其成员都是热心于公益事业的人,不
记个人报酬得失,力争为大家献策献力。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与王为民先生联系。移民
方面的问题可与阎长明先生联系。总之,遇到需要解答或帮助的问题,可向学生事务委员
会 E-MAIL 网( email-address:fcssc-sa@sfu.ca )发送你的问题,我们将尽力提供协助。


    此期为学生事务委员会主办。集中了有关移民的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由于加拿大
对移民的需求随着时间、劳务市场的变化,其对移民的质索要求也随之变化,因而移民政
策也会有相应的调整。尽管如此,我们仍尽力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此,我们将
跟踪任何更新的信息并及时地将其放入我们的数据库。有兴趣的读者可去 ftp,其地址为
: opas1.ccs.carleton.ca ( IP:134.117.1.32 ),文件目录为: pub/fcssc/sa。

    学联会员可享受优惠价和免费咨询,如若需要请填写以下申请表,并附加 50 加元支
票(抬头请写 FCSSC-PR),一起寄给:

                        FCSSC-PR
                        Suite 213, 520 Bronson Avenue
                        Ottawa, Ontario, Canada K1R 7Y9

                     全加学联会员证明申请表
        
               姓:_______________ 名: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地联谊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附上支票: 是__________否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关于全加学联移民咨询服务的说明及解答

                                  阎长明

   半年来,加拿大中国学生会组织,全加学联一直在与 HOPPE-JACKMAN/VISA STUDENT-
INTERNATIONAL 移民律师事务所进行一项旨在为中国学生提供优惠移民事务服务的谈判,
现在谈判已基本达成协议。(详见<<枫华报>>二期,e-mail版FCSSC-NR 56,57 期)。

    移民申请是多数持 VISA 的学生、学者普遍关注的问题,直接影响到申请者本人对今
后工作、生活的选择。从谈判一开始,这项工作就受到广大学生、学者的关注,许多电话
、E-MAIL源源不断,询问各种有关移民问题。现我就大家普遍关心的几个文题做一简要的
说明及解答。

    一、为什么开展移民申请服务?

    加拿大是传统的移民国家,每年都接纳大批移民。近年来,随着加拿大经济状况、劳
务市场的变化,移民政策也有所调整,独立(技术类)比例不断增加。

    1992年的统计数字表明,来自中国大陆的移民比例仅次于香港,居第二位。

    现在,在加拿大境内的中国学生、学者,据估计其中持学生签证的人数在二万左右,
他们中许多人正在申请或准备申请加拿大移民。但因为其大多数人缺乏对加拿大移民政策
及有关法律的了解,平时又要忙于自己的学业或工作,给申请移民带来了一定困难。如果
请律师, 独自申请的费用往往会很高。在这种形势下,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学联成员,
全加学联学生工作委员会专门开展了这项服务,是用团体的优势更好地帮助广大成员。以
团体的身份可能取得较大的优惠。

    需要说明的是,是否申请移民完全取决于个人的意愿,全加学联不鼓励、不反对、不
干扰每个成员的移民申请。此项服务是一项义务服务,仅仅是向需要移民咨询的成员提供
一种可能的选择的机会,每个成员都有自由选择律师事务所或独立申请的权利,事实上,
我们通过各种媒体回答了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并为此建立了数据库。

    二、为什么选择一家移民事务所为大家提供服务?

    由于中国学生、学者的人才优势,他们申请独立移民的条件很好。但由于有些人缺乏
对有关法律的了解,他们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目前有许多移民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参
差不齐,服务质量及内容也不尽相同。全加学联在选择时,最关心的是律师事务所的名誉
及成功率,我们要求最好的服务及最高的成功率。因为移民申请对个人来讲影响很大,这
是大家都理解的。若不成功,造成的损失不仅仅是退还全部费用所能弥补的。

    在众多的移民律师事务所中,HJ/VSI 被认为是加拿大声望最高的一家,他们的成功率
较高。HOPPE 本人为 “加拿大律师协会 - 安大略分会” 移民部主席,被认为是加拿大最
有影响的移民律师之一,其事务所的主要成员皆为以前负责加拿大移民事务的官员。

    三、 签署的协议书对成员有何优惠?

    这项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 HJ/VSI 定期向全加学联提供有关移民的政策信息,回
答学联成员提出的问题。 2. 为中国学生开办免费移民咨询讲座。 3. 中国学生、学者持
全加学联的介绍信,可以享受免费的个案咨询服务。其正常价格为$125/小时。 4. 为全
加学联成员代理移民服务,在其正常价格表  A.较容易$4000,B.一般$5000,C.较困难
$6000的基础上提供$1000的优惠。(详见合同内容)。

    值得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这样一个协议书只是限制其对全加学联成员的收费标准分别
不超过$3000,$4000或$5000,成员在要求其代办移民服务时,还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
况与 HJ/VSI 签合同。在这项具体合同中,成员应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要求具体的
服务及优惠的价格。所以希望成员在和律师签合同前,充分地说明自己的背景及要求(比如
 "GUARANTEE",即如果办理不成功,律师应 100% 退还服务费),以达成使自己满意的最终
合同。
    四、如何使用这项服务?

    如果成员在权衡之后准备使用这项服务,可以按照公布的协议书上的内容进行。对于
成员提出的一般性问题,我们采取集中回答的办法,即我们收集一般性的问题,转交 HJ/
VSI事务所,由他们集中回答,这样做即可满足大多数人的要求又大大减少了工作量。(第
一期<移民指南>已发表在<全加学联>68期)。 若成员确实有个别问题需要进行个案咨询,
可以选择  HJ/VSI,当然也可以尝试其他移民律师。

    只有在成员选择了  HJ/VSI,并且确实需要个案咨询或代办移民事务时,才需要从全
加学联取得介绍信。为了这项工作的严肃性,全加学联将采取收费$50的办法来控制。成
员取得介绍信后,至少可以得到免费个案咨询或享受优惠$1000的移民代理服务。

    五、这样的服务会不会影响加拿大移民政策对中国人的改变?

    不会。首先,这样一项服务并不是团体移民,我们并没有干扰成员的申请自由。另外
,在加拿大历史上出现过多次团体移民,事实上正是这些团体移民构成了今天加拿大社会
的主体。加拿大的移民政策鼓励对社会有用的人移民,众多优秀的中国人会给加拿大带来
更加繁荣。今天来自中国大陆的移民人数在不断增加,这个趋势至少在近期内不会改变。

    
    最后,请大家在考虑申请移民时,一定要认真、谨慎。如果有什么意见、要求,请告
知我们,以便我们及时地改进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学联成员。

     祝大家好运!
                                                              (输入:周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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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九四年与一九九五年移民计划

                             阎长明提供

       (Source: Annual Report to Parliament, Year 2, November, 1992)

          准许入境类别:                  1994年     1995年

          家庭成员类:                   100,000    100,000
       
          难民类:
          ★政府援助之难民和特别甑选者:  10,000     10,000
          ★私人赞助之难民及特别甑选者:   9,000      9,000
          ★于1989年1月1日后抵加之难民:  25,000     25,000

          独立移民类:
          ★主要申请人:                  29,000     29,000
          ★配偶及其陪同而来之依赖亲属:  33,000     33,000

          协助亲属类:
          ★主要申请人:                  11,500     11,500
          ★配偶及其陪同而来之依赖亲属:  19,000     19,000

          商业移民类:
          ★主要申请人:                  11,500     11,500
          ★配偶及其陪同而来之依赖亲属:  14,500     14,500

          总共数目:                     250,000    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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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此文摘自渥太华联谊通讯第廿六期。作者王为民先生为全加学联学生事务委员会法
律顾问。


                             独立移民加拿大须知

                                 ·王为民·

    独立移民在加拿大是一个笼统的概念。一般来说,独立移民包括:有意愿进入加拿大
劳动市场的“完全独立移民”、“个体自立职业者 (self-employed persons)”、“企业
家”、“受协助的亲属”、“退休人员”及“政府特别指定种类”。退休人员独立移民项
目已于一九九一年八月终止接受申请。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仅简单介绍加拿大境内境外中
国大陆同学感兴趣的题材--有意愿进入加拿大劳动市场的完全独立移民,即“首要(prima
ry)独立移民”和个体自立职业者。

<一> 选择标准

    对上述各类独立移民而言,其选择标准是整齐划一的。有兴趣的的同学,可以依照选
择标准,进行个人评估,做出是否正式申请的判断。区别上述各类独立移民的因素,并非
选择标准,而是签证官员依据选择标准做出的计算结果。比如,经签证官员计算,获得评
估分七十分以上的首要独立移民和个体自立职业申请人,签证官员“可以”签发移民签证
;而获二十评估分以上的企业家项目申请人,签证官员就“可以”签发移民签证。

    “评估分”是签证官员判断独立移民和投资移民的素质和技能的估算单位。加拿大现
行<<移民法规>>规定签证官员“必须”依照该<<法规>>,针对“学历”、“特定职业准备
”(Specific Vocational Preparation - "SVP")、“工作经验”、“职业需求”、“安排
就业或指定职业”、“人口统计因素”、“年龄”、“英语和法语能力”及“个人适应力
”等诸因素,分门别类计算“评估分”。 一旦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签证官员不得拒绝评
估。

    在上述诸因素中,更为重要的是“职业需求”、现有的“安排就业或指定职业”、计
划定居地和申请人的“个人适应能力”。后两者反映了申请人必须既能参与加拿大经济生
活、又不会过分威胁加拿大劳动市场的立法要求。“职业需求”因素几乎成为独立移民申
请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成分。总而言之,年轻、受过技术培训、具备工作经验和实际工作技
能的申请人,比较容易马到功成。

    下文简单介绍签证官员在计算各项因素时必须参照的原则,供大家参考。应该注意的
是,个人独立评估,难免不尽精确。选择标准中的某些因素 (如各种“职业需求”) 的计
算原则并不完全向公众公开。其它某些因素 (如“个人适应力”) 完全取决于签证官员的
个人裁量。有些时候,虽然申请人已获累计七十评估分以上,但是如果签证官认为该分不
能证明申请人可在加拿大成功立足,他 (她) 完全有可能拒签移民签证;相反的情况也可
能发生。 此外,规范选择标准制度的行政掌握,经常由于立法修订,变化频繁。这些变更
,虽然细微,却会对申请人产生相当大的影响。本文参考最新材料,简介各项因素的计算
办法, 力争反映<<移民法规>>的主要原则。尽管如此,在此应申明,读者依照本文进行独
立评估,作出相应行为,造成不利、损失及伤害后果,本文作者难负其责。

<二> 学历

    学历因素,最高为十六分,依据文凭进行计算。对于获得多种文凭的申请人,签证官
员应以最高级别文凭计算评估分。换句话说,如果张三曾获学士、硕士文凭,那么签证官
员就会以张三的硕士学位为准进行计算。各种文凭的计算办法简单如下:

      初中:                      零分
      高中:                      视不同情况分别为五或十分
      中专 (学制一年以上):       视不同情况分别为十或十三分
      大学本科 (学制三年以上):   十五分
      硕士与博士:                十六分

<三> 特定职业准备 (Specific Vocational Preparation, "SVP")

    特定职业准备因素,最高为十八分,由加拿大政府依据职业准备的复杂性确定评估分
。
    各类特定职业准备均由<<加拿大职业分类大典>> (Canadian Classification and Di
ctionary of Occupations - Guide (9th ed),"CCDO") 所规定。CCDO 由加拿大移民与就
业部所出版,对世间各类不同职业加以归类、整理、描绘。最近,CCDO 的这一职能由移民
与就业部所新出版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National Occupation Classifications - O
ccupational Descriptions,"NOD") 所取代。但是,特别职业准备的计算办法仍以CCDO的
规定为准。为方便两部大典之间的相互转换,原移民与就业部又出版了<<转换表>>(Table
 of Conversion)。结果是,职业的描绘依据NOC,但计算方法仍依“CCDO”码 (CCDO Cod
e) 来确定。

    特定职业准备因素的计算办法如下:

    A.  在NOC中查找与申请人填写的欲求职业相对的“NOC 码”。
    B.  依据<<转换表>>,查找与 NOC 码相对的 CCDO 码。
    C.  不同的 CCDO 码,即不同的职业,在 CCDO 中配有一至九的“特定职业
        准备级别”(SVP Numerical Rating)。
    D.  依照下表,将特定职业准备级别转换为七种特定职业准备评估分:

    SVP级别    SVP评估分    |    SVP级别      SVP评估分
    一级        一分        |      六级        十一分
    二级        一分        |      七级        十五分
    三级        三分        |      八级        十八分
    四级        五分        |      九级        十八分
    五级        七分        |

    比如,在 CCDO 表中,律师(CCDO 码∶4133-116)的特定职业准备为八级,因而律师
的特定职业准备评估分为十八分。自助加油站的收款员(CCDO 码∶4133-138)的特定职业
为两级,特定职业准备评估分为一分。

<四> 工作经验

    工作经验因素,即独立移民申请人在其所选择的职业门类内积累的实际工作经验。工
作经验评估分,依据特定职业准备评估分数换算如下:

职业SVP评估分 |__________职业门类实际工作经验年限_____________
              |  一年  |  两年  |  三年  |  四年  |  五年以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至三分      |  两分  |  两分  |  两分  |  两分  |  两分
五至七分      |  两分  |  四分  |  四分  |  四分  |  四分
十一至十五分  |  两分  |  四分  |  六分  |  六分  |  六分
十八分以上    |  两分  |  四分  |  六分  |  八分  |  八分

    从上表可以看出,实际工作经验的分数大小,取决于 CCDO 所规定的特定职业准备,
即实际工作的复杂性。

    来自于大陆的中国同学,一般面临两个问题:如何估价在大学积累的助研、助教经验
。
    签证官员,在判断助研工作是否应该核算成实际工作经验分数的问题上,态度各异。
某些时候,某些签证官员会认真考虑助研工作的性质和水平,即助研工作内容、所需的技
能和专长。因此,申请人应在书面申请里和面试时,应尽量将助研工作,具体描绘得接近
实际工作技能和专长。比如,博士后研究员的工作,只要与申请移民填表时所填写的欲求
职业相吻合,就有可能被计算为实际工作经验。

    助教工作一般很难被计算为实际工作经验。只有在个别同教育相关的职业中,助教工
作才有实际计算意义。但应注意的是,上述各种教育职业,均未被列入“综合职业表”(见
下文<五>)。 因此,除非“综合职业表”发生有利变化,助教经验不被算作实际工作经验
。

    此外,应该特别注意的是,<<移民法规>>规定,除非申请人有“安排就业”(见下文<
六>),或有资格并愿意从事“指定职业”(见下文<六>),否则如果独立移民申请人在填写
的职业上,没有取得一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签证官员不应签发移民签证。换句话说,
不能利用“安排就业”或“指定职业”的申请人,在填写的欲求职业上,必须有一年的实
际工作经验。否则,独立移民申请没有任何希望。

<五> 职业需求

    职业需求,最高分为十分。评估分依据申请人有资格、有意愿从事的职业和加拿大存
在的就业机会,进行计算。这种就业机会,主要取决于地区和全国的劳动市场需求。

    <<综合职业需求表>>反映加拿大全国在某一时期的职业需求。最新的<<综合职业表>>
自一九九三年八月二十三日生效。该表从<<加拿大职业分类大典>>中所列举的几千种职业
中,收录了近六百种职业 (每一类 CCDO 码中,可以包括若干种详细的分码,详见下表)。
各种职业,依国家需要,配给一至十分。下面列举一些笔者认为大家会有兴趣的职业。

  CCDO码          职业                          分数

  1171        会计、审计员及其它财会人员          3
  2131        农学家及其它相关科学家              1
  2133        生物学家及其它相关科学家            1
  2139        建筑师                              1
  2142        化学工程师                          5
  2143        十四种土木工程师                    5
  2144        十四种电子工程师                    5
  2145        产业工程师                          5
  2147        九种机械工程师                      5
  2151        冶金工程师                          5
  2153        采矿工程师                          5
  2155        七种航天工程师                      5
  2181        数学家、统计学家及保险统计员        1
  2183        电脑系统分析员、程序编制员及
              其它电脑领域的职业                  10
  2189        一种数学、统计学、系统分析及
              其它相关领域的职业
      2189-114    统计技师                        1
  2311        经济学家                            1
  2331        八种社会工作者                      5
  2351        图书管理师及档案师                  3
  2353        图书馆、博物馆及档案馆技师          1
  3115        兽医                                1
  3137        七种职业疗法医师、心理疗法
              医师及其它疗法医师,如:
      3137-110    听觉疾病矫治医师                10
      3137-114    发声病理学家                    10
      3137-118    职业疗法医师                    10
      3137-122    理疗医师                        10
      3137-130    体操疗法医师                    10
  3157        十一种假牙牙医、牙齿卫生牙
              医、牙医助理及牙医技师,如:
      3157-110    牙齿卫生牙医                    5
      3157-142    牙齿涂釉医师                    1
      3157-146    牙齿施金技师                    1
  3355        翻译                                1
  6121        十八种主厨、大厨及厨师              10
  9919        一种其它职业
      9919-108    助研                            1

    上表只是<<综合职业表>>的一小部分,仅供参考。具体计算请同移民事务所或移民律
师联系。

    独立移民申请人填写的职业必须被收入<<综合职业需求表>>。不能利用“安排就业”
或“指定职业”的申请人,如填写<<综合表>>上未获有列入的职业,等于承认加拿大不需
要自己,<<移民法规>>明确要求签证官员拒绝签发移民签证。

    申请人填写的“欲求职业”,是指申请人有资格并有意愿从事的职业。

    在“加夫尼诉加拿大" (Gaffney v. Canada (Min. of Employment and Immigration
) (1991), 12 Immi. L.R. (2d) 185, 121 N.R. 256, 40 F.T.R. 79 (note) (Fed.C.A.)
)一 案中,加拿大联邦上诉法庭判定,签证官员评估申请人填写的职业,不应只考虑在同
一  CCDO 主码中的各分码职业,还应考虑申请人在其它 CCDO 主码中有资格、有意愿从事
的各分码职业。

    尽管如此,申请人在填表时,应尽量避免争议性大的选择,以明确的欲求职业,帮助
签证官员作出直接的判断,并争取最大限度的评估分。很明显,理论学科,如数学、物理
、生物、经济及商业主码职业的分数很低。但如果填表时不拘泥学科,选择其它主码职业
,也会化险为夷,获得更高的评估分。

    大多数的移民律师,都要求申请人详细介绍个人履历,以期在两至三项主码职业中,
通过详尽计算,找到最佳欲求职业。律师的问题表越复杂,越能说明其责任心。

    计算职业评估分时,签证官员还考虑,申请人是否在取得移民签证后,可以立即从业
。某些职业,如医生、律师及护士等,要求申请人向移民官以证据表明,可以立即或很快
取得从业执照。如果在短期内无法取得该行业的从业执照,建议申请人改换相关但又无须
执照的行业。在时间上,如果学生申请人离毕业还有一年以上,就不能算作取得移民签证
后可以立即从业。但是,如果学生申请人在入学前已有该行业的实际工作经验,签证官员
可视具体情况,判定他(她)是否可以立即从业。

<六> 安排就业或指定职业

    首要独立移民申请人如能取得安排就业或指定职业,即可获得十分,否则零分。个体
自立职业申请人不得在此因素上拿分。

    安排就业,由雇主向加拿大国家就业局 (National Employment Service) 所属的就业
中心 (Canadian Employment Centre) 提出 <<永久雇佣意愿核实表>>。雇主必须是加拿大
的个人或公司,并依据加拿大就业局提供的信息,以给予加拿大公民或移民同等的就业待
遇,公开、广泛地进行招聘。同时,雇主必须证明聘用申请人不会消极地影响加拿大公民
或移民的就业机会。换句话说,如果雇主的招聘,得到合格的加拿大本国人士的响应,雇
主必须优先考虑本国申请人。反之,如果雇主能够证明唯有移民申请人能够满足雇用要求
,那么申请人成功在望。

    广泛的招聘,并非雇主信口开河。就业中心会要求雇主出示证据,表明招聘采用了详
细、明确的用人标准。有时,就业中心会将招聘广告输入它的电脑数据库,通过就业中心
在各地的联网电脑终端,向各地的就业申请人就业招聘。

    安排就业因素的十分,必须以申请独立移民为目的。由加拿大亲属提出雇佣意愿,进
而得到的工卡,并非安排就业,对独立移民的申请,没有任何帮助。

    如果申请人的职业是 <<指定职业需求表>> 中的指定职业,则可获十分。<<指定职业
表>>,列举了加拿大各省依本省职业短缺所提出的职业类别。申请人必须有资格并准备从
事指定职业,并在指定职业省份定居。同安排就业一样,指定职业雇主,必须依据加拿大
就业局提供的信息,以对加拿大公民或移民同等的就业待遇,公开、广泛地进行招聘。独
立移民申请人的指定职业就业,不应对加拿大公民或移民的就业机会产生消极的影响。

    现行的 <<指定职业需求表>>,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五日生效,列举了如下的指定职业
:
  CCDO 分码   指定职业        是否要求从业执照      数目

  纽芬兰省
  3137-118    职业疗法医师        是                十名
  3137-122    理疗师              是                十名

  魁北克省    联邦管辖之外的省级独立移民选拔制度

  安大略省
  3137-118    职业疗法医师        是                三十名

  萨斯卡川省
  3137-118    职业疗法医师        是                十二名
  3137-122    理疗师              是                二十名

  阿尔伯塔省
  3137-114    发声病理学家        是                十名
  3137-118    职业疗法医师        是                三十名
  3137-122    理疗师              是                四十名
  3157-110    牙齿卫生牙医        是                二十五名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
  3137-114    发声病理学家        否                二十五名
  3137-118    职业疗法医师        是                二十五名

    如果将上表同<<综合职业需求表>>相比较,读者会发现,指定职业是综合职业的一小
部分。换句话说,如果申请人填写的欲求职业符合加拿大某省份所特别需要,那么申请人
既在“指定职业”一栏获十分,又在“职业需求”一栏获十分。此外,指定职业在 CCDO 
中所配给的特别职业准备级别,一般来说,都是比较高的。特别职业准备的高级别,不仅
能转换成较高的评估分,还能转换成较高的实际工作评估分。因此,仅职业一方面,有至
少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特别职业申请人,能够获得相当高的评估分。在实践中,移民律师
一般认为,有指定职业的申请人,除非在其它方面有缺陷,成功的机会非常大。

    此外,<<移民法规>>还规定,移民局应优先处理指定职业申请。

<七> 人口统计因素

    公民和移民部部长,依照地区人口需求、劳动市场及国家基础设施接纳人口增长的能
力,会同各省、有关个人、组织和机构进行协商,确定人口统计因素的评估分的大小。 最
高分为十分。目前,该因素的评估分数为八分,每一名申请人都可以得到。

<八> 年龄

    二十一岁以上、四十四岁以下的申请人,获评估分十分。年龄大于四十四岁的申请人
,年龄每高一年,移民官员就从最高分十分中扣除两分。

<九> 英语和法语能力

    申请人在填表时须选择第一和第二官方语言,即英语和法语、或法语及英语。 最高评
估分为十五分。

    第一官方语言,依说、读、写三种能力,如下计算:

      能力    分数  |  能力          分数  |  能力    分数
                    |                      |
说    流利    三分  |  良好但不流利  两分  |  困难    零分
读    流利    三分  |  良好但不流利  两分  |  困难    零分
写    流利    三分  |  良好但不流利  两分  |  困难    零分

    第二官方语言,依说、读、写三种能力,如下计算:

      能力    分数  |  能力          分数  |  能力    分数
                    |                      |
说    流利    两分  |  良好但不流利  一分  |  困难    零分
读    流利    两分  |  良好但不流利  一分  |  困难    零分
写    流利    两分  |  良好但不流利  一分  |  困难    零分

    上述分数的计算结果,并非语言能力的最后结果。如果计算上述分数得出的总分为零
分或一分,则语言能力的评估分为零分。总分为二至五分者,可获两分评估分。总分为六
分以上的申请人,总分即为评估分。

<十> 家属协助

    独立移民申请人,如果在加拿大有亲属,如兄弟、姐妹、父母等,可以获得五分的奖
励分。换句话说,有家属协助的独立移民申请人,只需获得六十五分评估分,就有较大的
希望。另外,家属协助不能同家庭团聚混淆。后者是独立移民之外的移民种类,并非本文
的介绍范畴。

<十一> 个人适应力

    上述各项因素的评估分的分配,主要由签证官员在处理申请人的书面申请过程中作出
。一旦申请人的书面申请获得评估分六十以上,移民局就会发出面试邀请。

    个人适应力因素的评估分,由签证官依申请人的面试表现,自由裁量。签证官员在裁
量时,应考虑申请人的适应力、主动性、应变能力及其它类似的品格,判断申请人是否可
以成功地在加拿大立足。

    以上各类标准,非常灵活,主要依据签证官员的自由裁量。因此,申请人最好将对个
人有利的情况加以特殊申明。对容易忽略的情况,比如:雇主的强烈兴趣、存款、配偶的
就业潜力、多种职业资格或自谋职业的可能,应该加以整理和说明。

<十二> 医疗检查

    独立移民申请人必须通过医疗检查,证明不会对加拿大公共健康或安全构成威胁,或
对加拿大社会健康或福利制度造成过分负担,否则,签证官员应予以拒签。

<十三> 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查验申请人是否在加拿大境内或境外参与或从事犯罪、贩毒、颠覆、间谍
、恐怖组织或活动,是否犯有战争罪行等。如果签证官员有合理的依据认为上述情况存在
,或已被判罪,申请人不得入境。

    安全检查并非仅限于有过去无刑事犯罪记录。如果签证官员有合理依据认为,申请人
将会犯罪,或将诉诸暴力,危及加拿大境内人士的生命或安全,申请人不得入境。

<十四> 附加的自由裁量权

    <<移民法规>>规定,取得七十以上评估分的独立移民申请人,如果签证官员“有充足
的理由认为申请人的评估分不能正确反映他(她)是否可以在加拿大成功立足”,签证官员
可以拒绝签发移民签证。同样,对于未取得七十评估分的独立移民申请人,签证官员可以
依据同样理由,签发移民签证。上述“充分的理由”必须由移民局内的资深移民官员所认
可。

    在实际生活中,签证官员很少依照上述规定拒绝签发移民签证,因为能利用的“充分
理由”很难在法院的司法审查中站得住脚。 相反,上述规定,却时常被用来帮助没有获得
七十评估分的申请人。

    签证官员的这一裁量权,只能在评估结束之后行使。 因此,它同个人适应力是没有直
接关系的。

<十五> 申请地点

    独立移民的申请和面试地点为境外。前文屡次提到的签证官员,即为加拿大境外在加
拿大使领馆驻扎的移民局官员。对于加拿大境内的同学来说,比较方便的申请和面试地点
为美国纽约州的纽约市、布法罗市 (又译“水牛城”)、华盛顿州的西雅图市及加州的洛杉
矶市的加拿大领馆。其它地点,如麻省波士顿市、依利诺州的芝加哥市、密希根州的底特
律市及华盛顿特区的使领馆,或已关闭,或已不再单独处理独立移民申请。

    对于自加前往驻美加拿大领馆申请或面试的独立移民的申请人,美国驻加使领馆已改
变以往政策,不再自动签发一次性入美签证。因此,入美签证申请人必须能向美国签证官
员证明,无移民美国倾向,在加拿大有既得的学习或工作利益,归返加拿大的旅行证件齐
备等。

<十六> 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申请独立移民,应抱有既严肃又灵活的态度。个人的经历、资格是不可变
更的;但是,填写的欲求职业、面试的个人表现及各种看似无关的情况,都是应该周全考
虑,认真准备,详尽组织,灵活表述的。对于各类因素的评估,应保守、客观,避免过高
自我评估,丧失充分准备的机会。如果遇到评估标准不明,个人情况复杂,申请人应同有
经验的移民律师或前移民官员协商,作出最为合理可行的申请方案,争取一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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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民政策
   
                            阎长明供稿

               (选译自 1991 年加拿大有关移民文件)

    要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必须经加拿大国外的大使馆、领事馆或高级专员公署申请移
民签证。移民之选择乃根据移民官衡量申请人是否有能力成功地在加拿大定居而定。
    
准许入境类

    移民是根据以下三个基本准许入境类作选择∶

(一) 家庭成员类

任何十八岁以上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可以担保以下人士申请移民∶

▲丈夫或妻子;
▲十九岁以下的未婚子女或依赖父母及其子女;
▲未婚夫或未婚妻及其廿一岁以下的单身子女;
▲六十岁以上之父母或祖父母及其陪同而来之依赖亲属;
▲六十岁以下鳏寡或无工作能力之父母或祖父母及其陪同而来之依赖亲属;
▲任何年龄之父母,与及陪同而来之依赖亲属,惟担保人必须是加拿大公民;
▲十九以下父母双亡且未婚之兄弟、姐妹、侄儿、侄女、甥男、甥女、孙儿、孙女、外孙
 儿、外孙女;
▲十三岁以下打算领养的儿童;
▲任何其他亲属,倘担保人并无近亲在加拿大或不能担保以上各类任何人等。

    担保人必须签署协议答允在一年至十年的期间内完全在经济上负责自己担保的家庭成
员。时期视该亲属需要多少接助方能在加拿大立足而定。担保人必须提出他/她可以在经
济上支援的证明。倘若担保中断,被担保人亦不会被递解出境。家庭补助计划或普通福利
援助计划是可以提供经济经济援助的。(请参阅[社会服务])家庭等级移民有资格享用大多
数加拿大就业计划的利益,但优先权较低。

注:在新移民条例中[依赖]一词的定义有所改变。

   在新移民条例之下有三个方法可使孩子们依赖父母的亲属关系去申请:

(1) 十九岁以下和未婚子女

▲当申请或得到护照时一定未曾结婚。

(2) 全职学生

▲一定是要就读于工专、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而年龄要在十九岁或由结婚时计。
▲一定是在申请护照时及得到护照时仍在读书。
▲必须要在年龄十九以上或已婚后,得到父母在经济上维持。
▲学生可以暂停其学业十二个月之久。

(3) 残疾儿童

▲一定是要由父母经济上维持。
▲因残疾的问题而未能在经济上有此能力。

(二)独立移民类及其它移民类

    这类包括独立移民、协助亲属、退休移民及商业移民。

    独立移民--独立移民是由积分制度来评估的,以年龄、职业、经验、在加拿大有预先
安排之职业及英文和法文能力而给分。申请人获得足够积分便可获准移民入境(永久居民身
分)。
     
    协助亲属--莫类亲属无资格列入家庭类者,可以在这独立移民类申请,由积分制度评
估。倘有亲属在加拿大协助定居就可得额外分数。协助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父母和(外)祖
父母、子女及孙儿孙女、外孙儿、外孙女、叔婶、伯父伯母、舅父舅母、姑丈姑母、姨丈
姨母、侄儿侄女、甥男甥女与及陪同而来的依赖亲属。
    在加拿大的亲属必须年过十八岁,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并签署协议,同意在经
济上维持受协助之亲属五年,且能证明自己在经济上有此能力。协助亲属移民可以申请享
用大多数加拿大就业计划的利益,但优先权则铰低。

    退休移民--退休移民必须年在五十五或以上,有足够钱财在加拿大退休,并且无意在
加拿大工作。

    商业移民--商业移民必须有本钱在加拿大创立或投资相当可观的业务。这些业务一定
能够造成新就业职位与及对加拿大的经济发展有贡献。

(三)难民类

    移民法例对难民作出的定义是根据联合国有关难民的协约和议定书--[协约难民即是具
有充分理由,恐惧会因种族、宗教、国籍、莫社会团体会员或持有莫种政见而被迫害,且
(甲)身在所属国家国土之外,不能或因此种恐惧而不愿由该国保护,或(乙)为无国籍人士
,身在原来居住国土外,且不能或因此种恐惧不愿意回到原居国之人。]在特殊情形下,被
逐或受迫害人士未能完全符合上述定义的,仍可获准进入加境。

    评估难民是根据他们适应加拿大生活的普通能力和在加拿大境内所能接受定居援助数
量而定。难民入境后有不被递解出境的保障。此外,在申请手续进行时,难民也可以有资
格获得工作许可证。

不准许入境类
 
    某类人士无资格在加拿大取得永久居民身分,包括:

▲健康不良或深罹疾病,而可能危害公众健康和安全,或过于依赖医疗需要和社会服务的
人。
▲不能或不会负担自己及其家属生活的人。
▲曾在加拿大境内和/或境外犯过莫种罪行的人。
  
    有关不准入境类详情,请向邻近加拿大移民中心查询。

旅客

    旅客是因临时事故合法前来加拿大的人。在大多数情形下,旅客可以在加拿大逗留三
个月。如拟延长逗留期,必须取得移民官员的延期签证。在加期间,旅客必须有足够的金
钱维持他们的生活。入境读书或临时工作者,必须在入境前得到许可。

    任何明知旅客没有工作许可而将之雇佣的人可被罚款高达五千元,或入狱长达俩年,
或两者兼之。

    旅客未符签证或核准证的条件、或触犯移民法例和规定或任何加拿大法例的,可能会
被要求离境。任何治安官员或移民官员,不需逮捕令即可逮捕和扣留非法入境、非法工作
或非法居留的旅客。

永久居民被递解出境的根据

    永久居民只在犯了某些严重罪行,才可被递解出境,尚要经过适当的上诉程序。所以
一般来说,永久居民毋须恐惧非正式的递解出境威胁。

    若移民官员得到情报,知道一永久居民违犯了若干移民法例,他必须做一份报告,这
可能引致进行移民聆讯。以下的违例行为可能导致颁发递解令:

▲不遵守在批准为移民时的各种规定条件。
▲从事或煽动暴力颠覆政府。
▲犯了最高刑期为五年以上的罪行,或确实被判入狱六个月以上。
▲籍假造文件或冒充取得移民身分。
▲在加拿大期间存心拒绝负担自己或其依赖家属的生活。

    重要事项:永久居民在任何十二个月期间内总共有超过一百八十天在加拿大境外的都
会被认为自己放弃加拿大居留权,除非他们能使移民官员确信这不是他们的意图。若你因
公事、读书、旅行或其他原因要长时期离开加拿大,在离开之前,务必申请居民回国许可
证。

移民聆讯

    在颁发递解令前,高级移民官员会安排聆讯。当事人即使是来加的旅客,也有权延请
律师或其他顾问代表出庭。十八岁以下人士可由父母或监护人代表,若无,则由律师代表
,聆讯时得有传译服务。

    倘聆讯的决定是要递解出境的,这决定的理由一定会通知当事人。永久居民、协约难
民和领有签证人士是有权向移民上诉委员会上诉聆讯结果的。

上诉

    某些移民聆讯结果是可以上诉至移民上诉委员会的。任何向移民上诉委员会或联邦上
诉法院上诉的人,应该求取法律意见。在某些情况下,上诉必须在聆讯决定宣布五天之内
开始或申请。

    担保申请家属类移民如被拒绝,可以在作出决定三十天之内提出上诉。只有加拿大公
民或永久居民才能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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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申请投资与创业移民
 
                           阎长明摘自<世界日报>,1991版

    加拿大政府为了吸引资金与技术人才,特别创立一项移民,那就是工商移民(Busines
s Immigrant)。

    因为工商移民带来资金与技术,协助当地的经济发展及增加就业机会。所谓工商移民
,通常包括了下列三项:

    一、创业移民

    此类移民,多数为工商界人士,他希望移民加拿大,开创新的商业或者购买当地的实
业,自己来经营管理。

    此类移民最主要的是要至少雇佣一名当地的居民,创造就业机会。而所经营的事业必
须对当地经济发展有贡献者。移民者必须对所经营之实业具有经验,自己实际管理也经营
,多为中、小型企业。

    二、投资移民

    此类移民必须具有至少五十万加币的财产才行,因为其中廿五万元将投入投资市场,
三年内不准取出动用。这些钱可用在工商业或私人经营的投资集团,而这些投资事业也必
须对加拿大的经济发展有帮助并为当地公民或居民创造就业机会。这些投资事业必须经过
加拿大联邦政府与省政府准许才可,另外廿五万元作为移民加拿大的生活费用。

    三、安排自己就业

    这一类移民,来加后可以安排自己就业而对当地经济、社会、文化或加拿大的艺术、
生活等有贡献者。其中包括农人、体育运动专家、艺术家如画家、音乐家,以及小型社区
企业家等。

    工商移民,目前在加拿大最吃香,为各省所争取,很多较大的省份,如安大略省、俾
诗省等,在香港与台湾都设有商务办事处,协助有意移民来加者办理有关移民手续。如果
你想移民,下列步骤将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步

    首先,你应尽量对当地商务办事处,寻求有关移民或投资该省的资料,最好收集各省
不同的资料,这包括了当地的工商业概况、风土人情、地理环境等,予以比较,分析利弊
,再作最后决定。当然,如果你能来加拿大旅行一次,实际考察当地的情况那更加有效。
通常当地的商务代表或领事馆,都会协助你取得一张观光签证,让你对当地作更深入的了
解。

    也许你经过其他途径办理移民,如经过移民律师或移民顾问等办理,你也要尽量多问
问题,不必立刻作决定。因很多移民掮客,可能供给你不实的情报,更有些人招摇撞骗,
收了钱就不见人影,也必须小心查证。

第二步

    当你完成第一步的步骤后,你决定加拿大是你移民目的地,那么就是填表格,这包括
了移民申请表及支持你申请移民的有关表格。申请地区最好是你的居住敌。到加拿大领事
馆申请,因为在其他国家之加拿大领事馆申请,申请表格仍寄回你原居地,可能更费时间。


    一般说来,与移民申请表格同时要填的表格有下列几种:

  * 个人经历表:这包括了你从事工商业的学经历及管理技能等。例如,你的工商特别训练
及教育背景、从事工商业的年资、从事工商业有无破产及失败的纪录;管理经验方面如担任
何种职务等等。

    如果购买现有的企业,也要将地址及你自己经营的目标的详细说明。

  * 另一表格是你的财务状况:这应折合成加币,例如你的总财产数目、每月收入、贷款数
额等,将你自己的动产与不动产、收入与支出相互抵销后,也就是你真正的财产数目。当
然你对这些财产数额,也要提出证据,例如地契与银行存款等。另外你公司的登记或者服
务证明等都可用作证明。

  * 如果是创业移民,必须要拟据创业计划书。计划书中要包括:现金流转预报表,描述你
在公司中担任的角色、预计除了你自己与雇佣你的家属外,能雇佣多少加拿大当地人、预
测你公司三年发展的情况等。

  * 指出你欲在何地设厂或从事工商业,从事拿一种工商业投资,该投资对当地经济发展
的利益等等。

第三步

    加拿大领事馆收到你的移民申请书后,开始审查你的投资个案,负责签证的官员将与
你约见会谈。在会见时,通常即可指出你是否符合投资创业移民的规定及你的计划是否能
在加拿大经营成功等。除此而外,签证官员也可以从你的谈话中获知你是否有商业专长及
你所拟据的工商创业计划是否实在等等,你的对答与本身条件,与你申请成为投资移民、
创业移民及自己就业等项目是否成功,有直接的关系。

    如果会谈顺利,你的条件符合所有的规定,那么就可以获得签证。不过在签证前,签
证官员还要再查核下列事项与你所填写是否相符合:

    * 查核你的学、经历及背景,及有无犯罪纪录等项。
    * 与你申请移民前往地区之政府联络,将你的计划书送往该省,由该省审查是否对该
省经济发展目标有贡献。
    * 你与家人将需要到指定医生处作体格检查。
    * 提供及补充有关之证件或表格。

第四步

    当你符合所有的移民规定后,领事馆就会发给你与家人的移民签证,所依标准是:

    * 你的投资与创业计划符合加拿大的规定与法令。
    * 你提供了经济充裕及对该行业有专长的证明。
    * 你投资与创业计划与所选择移民地区的需要相配合,以能协助当地的经济发展为准
。    * 如果你申请创业或者是自己就业,在你的创业计划书中所提出的资金流转,及盈
余计划等是否合乎实际,不是空中楼阁。而且到达加拿大后,你必须亲自参与经营管理工
作。
    * 如果是投资移民,你必须至少有五十万元加币的财产,其中廿五万元投资,将被封
锁三年,而这些投资都具有冒险性质,但必须可以提供加拿大人就业机会。

    但你符合上述条件,获得了移民签证,全家来加后,就可成为永久居民,不过有些移
民签证是有限制的,例如,你在当地也许是一名成功的企业家,但是你来加拿大所拟据的
创业计划并不完美,因而,在签证时可附加限制或有条件的签证,因为你的经历符合入境
的规定,而且移民官,愿意给你一个发展自己才能的机会,不过领事馆的签证官员可能对
你与你加人的签证予以限制,通常是限制你抵加俩年内,必须履行你创业的诺言。此一新
事业,规定你自己必须亲自投入,而且至少要雇佣一名加拿大公民,以协助当地的就业。

    
    创业移民,最好是从事与自己经验有关之事业,但是当你移民来加拿大后,往往因为
现实环境之改变与需要,你也可以改变你的初衷。不过你要与当地移民局联络及说明你改
变计划的理由,因为加拿大政府准许你移民的理由,最主要的是利用你的专长与资金,促
进当地经济繁荣与增加就业机会,如果你把握住这两大原则,不论从事何种企业,都是他
们所欢迎的。

第五步

    当你抵达加拿大后,开创了自己的事业,移民局将会与你保持联系,纪录你所创办企
业的进展情况。移民局中设有企业发展顾问,这些人可能是分地区或者分别为各项专业,
他们会与你经常联络,如果你有意迁往其他地区,也要通知他们你的新地址。

    如果你的身分是创业移民,而且有签证限制,你更应该与移民局经常联系,尽速建立
起自己的事业,以便取消签证限制。

    当然,你如果能创立事业与自己创业计划书中相符合,那是最好,否则买一间现成的
生意也可以,但在购买生意前,应立刻向移民局报备,因为移民局可以指出此一生意是否
是当地政府所需要,而可以核准,但也可以不准,否则你仍无法取消你签证上的限制。

    假如你抵加两年后,仍没有采取行动,开创自己的事业,加拿大移民局可能要求你离
开加拿大。                                                           (输入:莲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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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移民
                             
                         阎长明摘自<世界日报>,1991年版

    商业移民项下包括三种移民,那就是创业移民、投资移民与自雇移民三项。

一、创业移民

    一、创业移民的定义是申请者必须在加拿大从事工商业。你可购买已在经营的加拿大
企业,也可以自己创立企业。在移民点数上,你必须获得廿五点,而且你必须使移民官相
信,你的事业将来一定会成功。申请创业移民,你必须对某项企业有实际经验,而且在加
拿大也从事类似的企业,而且新创办的企业,除了你自己经营及家人协助外,另外你必须
至少雇佣一名加拿大人。

    创业移民的条件是如果不买一个现成的生意,就必须新创办一个生意。新创办的生意
,必须要写计划书。在写计划书时,你应当把移民局当做投资专家看待,尽量将自己的背
景及经验,有关新生意之研究及计划,愈具体愈好。这好比你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看了
你的计划认为你会赚钱,才会贷款给你。

    假如你的计划书被拒绝退回,你应该查询被拒绝的理由。如果可以修正,那比较简单
,否者你可以重新再写一份新的计划书,因为对每一个创业移民能写多少份计划书,并没
有限制。

二、投资移民

    一九八六年元月一日联邦政府宣布在移民法令中,增设商业移民项目的投资移民,并
决定从一九八五年的二千二百人增加到四千人。

    商业移民项目中的企业移民与自雇移民的的名额规定不变。

    此一新规定,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为加拿大带来大量的投资资金,当时预定四千人
的目标并未达到,商业移民一九八五年时为两千一百卅六个家庭,一九八六年时为两千四
百零四个家庭,到一九八九年才预定达成目标,投资移民每年约占商业移民的百分之廿五
,每年约一千个家庭。

    依现行法例,投资移民有两种,一种是到加国六省之移民,六省是沙省、缅省及大西
洋区域四省份(纽纷阑、纽宾士域、诺瓦史高夏省及爱德华王子省)投资原为十五万元,现
已改为廿五万元,但是市面仍有很多未售出之基金,故仍可以十五万元投资申请移民,这
些旧基金的期限仍为三年。

    第二类投资的四个较大省份是俾诗省、亚伯达省、安大略省与魁北克省,投资金额由
廿五万元增加到卅五万元,但是市面上廿五万元的投资基金仍到处皆是,新的投资基金则
改为卅五万元及投资期限延长到五年。

    这些投资计划皆由专门人士负责及管理,故投资者完全是被动角色,投资之成败,无
权干涉,在投资期间,除了资产可能收益外,投资移民者可以收回每年的利息或红利,目
前的利率大约为六厘。

    至于第三类投资移民属于由第三者支持,申请者被规定必须投资至少五十万元,其财
产净值不得低于七十万元,投资金额冻结期为五年,故其吸引力不大。

    目前市面上的投资基金,经联邦与省府核准者有三百到四百多种,百分之五十以上是
私人投资组织,良莠不齐,投资人应先作调查才能将资金注入。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投资被称为有风险的投资,故管理人之背景与信誉非常重要,而
且投资期限只有三年,故想赚钱,也不是很容易的事。

    因此,投资期限延长到五年后,有些人相信这也许是一件好事,一名律师表示:这些投
资计划的宗旨,在为加国制造就业机会,若在投资三年后即收回资金,其目标是失败的。


    投资者欲希望事业有效果,则必须要有计划的运作,三年的时间,对一个庞大的投资
计划来说,实在是太短。

     不过,析法令规定投资额增高及投资期限延长,对移民者来说,所冒之风险更大,故
市面上一些被竞争所淘汰的基金,又成了抢手货。
   
    很多投资者贪图便宜,购买这些基金,但是等到三年后将投资基金收回后时,可能发
觉投资金额虽低,但并不一定上算。

三、自雇移民

    自己雇佣移民申请者,多为小型商业业主,或者是有职业专长能为加拿大在艺术、文
化或经济上有所贡献。申请这来加后从事企业但只能雇佣自己或加人,例如农人、钢琴家
、或职业性曲棍球员等皆符合此一类别。

    你必须向移民官员提出证明,在你本国,你是一个成功的专家,因此你也会在加拿大
成功。不论你是小型企业的业主、艺术家或钢琴家,必须能令移民官员相信,来加拿大后
,你能独立及自己养活自己,你必须获得七十点,但你并不符合'应聘'的条件,因为你自
己就是老板。如果你被核准,你可无条件的获得三十个移民点数。换句话,如果加拿大欢
迎你移民,你只需四十点即可。最近由苏联来的一名曲棍球员获得移民加拿大就是一例。

                                                                   (输入:莲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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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简编

         加拿大准备制定电子通信(Email)政策

  鉴于有的单位部门及公司利用电子信件来监视本单位职工的工作情况,安省有关部门
正在考虑制定一些必要的政策,使得电子通信能够确实保障每个人的隐私权,这是安大略
信息和隐私权保护委员会主席Tom Wright对“加拿大网络世界月刊”透露的消
息。

  Wright认为,“电子通信的发展是异常迅速的,随之而来的是一些道德和法律
上的问题。壁如说,电子通信的保密性和一张明信片差不多,因而当人们用计算机进行通
信时,有可能有别的用户在监视他们。”

  作为安省独立的研究信息和保护隐私权方面的机构负责人,Wright建议每个单
位都制定一套电子信件的管理办法,让每个用户都心里有数,这样的话,一旦有纠纷也便
于解决。

  Wright说,“如果你有确切的理由认定某个雇员在做一些不适当的事,那么我
倒是可以理解你用电子信件来检查这个人的言行。但如果说你是把检查雇员们的电子信件
作为一项日常事务来看待,只是想知道谁在说什么谁在做什么,那么我对这种做法的必要
性表示怀疑。”

  电子通信作为一种有效的通迅工具,它减少了电话留言,减少了纸张浪费,更好更快
地推动了信息的交流。正因为如此,保障用户的隐私权就显得尤为重要。Wright建
议每个用户都应受到一些基本的训练。例如当用户删除一封信后,我们应当知道这并不意
味着系统的任何一个地方都没有这封信的拷贝件。事实上,这封信的拷贝件可能还在系统
的备份盘上储存着。

  电子通信的出现说明新技术的发展是如何影响到一个单位内部的工作关系的。Wri
ght说,“如果你对一个人说,'你可以到某个雇员的办公室去翻一下他的所有文件吗
?'我猜没一个人会同意这么做。但对于电子信件来说,有可能不一样。这里就有一个距
离的问题:随着技术的发展,有些人会去做一些以往觉得不道德的事,即翻看他人的电子
信件。”

  Wright认为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象电子信件是否可以用来交流个人的私事,
谁拥有电子信件,上司是否有权检查每个人的信件等等。

  嵩,编译于《网络世界月报》,1994年4月


  ⊙四月二日和三日,全加学联中部事务委员会和多伦多大学联谊会联合在尼亚加拉瀑
布市举行了一次联谊会负责人聚会。来自多伦多大学,约克大学,渥太华大学,卡莱顿大
学,滑铁泸大学,奎尔夫大学,西安大略大学,麦克玛斯特大学和全加学联的六十多人参
加了会议。会上讨论了有关联谊会的选举、章程、服务、筹款及联谊会和全加学联的关系
等事宜。(庄岩报道)

  ⊙安省皇后大学联谊会日前选举计算机系的谢春生(音)为新的一届联谊会主席。

  ⊙据最新消息,安省政府已经正式决定取消在安省的外国留学生的健康保险计划(O
HIP)。这一决定将从六月十五日起生效。目前全加学联正在和全加拿大学生会协商,
讨论适合中国学生的医疗保险。(姜勇供稿)

  ⊙中国广播艺术团将于四月十二日在卑斯大学(UBC)体育馆举行演出。著名演员
包括马季,赵严,刘伟,彭丽媛,殷秀梅等。详情可与卑斯大学联谊会联系,(604)
222-9301。(nbai@sfu.ca供稿)

  ⊙中加联合肿瘤学术会议将在今年九月二十三日至二十六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发起单
位是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研究所和加拿大安大略肿瘤研究所。详情可与中加联合会议秘书
处联系:(416)924-0671 Ext 4985。(QHU@CELSUS.OCI.UTORONT
O.CA供稿)
 
     ⊙尼亚加拉瀑布多市游俩日。 Concordia 大学学生学者联谊会将于五月十四十五俩
日组织其会员去尼亚加拉瀑布及多伦多市春游。联系人:孙晓彬(音)。( ywang@vax2.conc
ordia.ca 拱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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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上期智力游戏答案)
(1)  作两条对边中点的连线,将正方形分成四个小正方形。如果放五个点在这四个小
正方形中,则无论如何投放,总会有两个点落在同一个正方形里。在小正方形中,任何两
点的距离都不会超过2的平方根的一半。
(2)  谜底:有好烟(繁体字)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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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 责任编辑:周世军、阎长明、      主 编:李 跃   §
§                  王为民、时亮远              付主编:赵慧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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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目录:李  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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